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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19/2024-00079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4-04-23
名称
关于开展中药饮片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中药饮片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
日期:2024-04-23 来源: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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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室)队、所:

为有效防止掺次掺假的中药饮片流入到我县药品流通使用环节,全面提升我县中药饮片质量安全。根据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中药饮片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固市监函字〔20241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在全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中药饮片质量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标

以“四个最严”为统领,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着力整治当前中药饮片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排查系统性、区域性风险隐患,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增强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断提高中药饮片质量,强化中药饮片监督管理,持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二、检查重点

(一)严厉查处中药饮片流通使用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各市场监管所要加强对本辖区中药饮片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为他人违法经营中药饮片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票据等条件;对供货方资质审查不严格,或从非法渠道购进中药饮片并销售(或使用);非法分装、加工或贴签销售外购中药饮片;超范围经营毒性中药饮片等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中药饮片包装上未注明品名、规格、产地、批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信息的要重点核查。持续加大对城乡集贸市场的检查力度,重点打击城乡集贸市场非法销售中药饮片、打粉私配、非法添加及自配“药丸”等违法行为。

(二)严厉查处不合格中药饮片。各市场监管所及食药股要联合做好中药饮片抽检,提高对市场上中药饮片抽检覆盖率和针对性,重点抽检中药饮片掺杂使假、染色增重、霉烂变质、硫熏、农药残留等项目,加大集中整治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区域、历次各类监督抽检不合格占比高单位和品种的抽样频次。对抽检不合格的中药饮片,依据检验报告书,依法采取控制措施,及时立案查处。

(三)严厉查处非法经营中药饮片的行为,严格执行准入标准。坚决取缔无证经营中药饮片的非法窝点,严厉打击私切滥制等非法加工、变相生产中药饮片的行为,严厉打击不法分子无证经营中药饮片的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股(室)队、所要按照事权划分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能,切实加强中药饮片监督管理、提高中药饮片质量。在监督执法中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坚决防止地方保护,坚决杜绝有案不查、重案轻办、以罚代管、以罚代刑的问题。

(二)坚持问题导向。专项检查要始终围绕发现问题、消除隐患、防范风险开展,增强专项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于中药饮片经营使用单位,要在全面检查基础上,重点盯住以往检查存在问题较多、中药饮片抽检不合格频次较高、曾发生涉中药饮片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的单位,重点关注假冒伪劣易发、市场乱象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中药饮片品种,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加以整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非法生产加工黑窝点、无证经营中药饮片的不法分子,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取缔,严厉打击。通过专项检查,查办一批违法案件,打击一批违法人员,解决一批突出问题。

(三)加大查处力度。各市场监管所及食药股要对于检查中发现中药饮片经营不符合 GSP 要求的,坚决采取责令整改、警告等处理措施,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依法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凡是检验不合格的中药饮片,对其产品来源坚决一查到底。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和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检查检验结果依法依规公开曝光。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市场监管所于2024年6月20日前上报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填报《中药饮片质量专项检查问题整改台账》(见附件),专项检查行动中,重大情况、突出成绩及好的做法随时上报食药股


件:中药饮片质量专项检查问题整改台账

附件:

中药饮片质量专项检查问题整改台账

填报单位:                  责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被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

检查人员

发现问题

整改情况

是否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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