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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19/2022-00231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12-07
名称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三(四)轮电动车及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约谈暨培训会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三(四)轮电动车及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约谈暨培训会
日期:2022-12-07 来源: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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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三(四)轮电动车及电动自行车安全生产整治,进一步规范电动车销售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标准电动车、违法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车配件产品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有效遏制电动车事故,确保群众出行和道路交通安全1117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了三(四)轮电动车及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约谈暨培训会,县内三(四)轮电动车及电动自行车销售经营户3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会上传达学习了《关于开展三(四)轮电动车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向参会经营者详细讲解了《产品质量法》《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的相关规定,要求经营者切实加强行业自律,不得销售、进口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不符合强制标准、未通过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未经3C认证、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标准、未进入工信部机动车产品目录的类似电动摩托车、电动汽车产品,严禁伪造认证证书和销售无证产品,严禁篡改车速、蓄电池、电动机等配置参数,严禁拼装车辆和加装蓬伞及其他零部件,自觉守法经营,切实维护电动车产品生产一致性。

会上发放电动车购买须知30余份、法律法规60余份,与各经营户签订《电动车诚信经营承诺书》48份,各经营户承诺在今后的经营中依法诚信经营,积极维护电动车销售服务行业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消费环境。

    会议要求,要切实保障电动车的销售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一是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安全管理的紧迫感、责任感岁末年初往往是各类事故易发多发的敏感时段,要坚持防微杜渐,警钟长鸣,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切实保障电动车销售领域产品质量安全。电动车销售者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严禁擅自改装蓄电池、鞍座及后车架等违规行为。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各股(室)队、所要加强监督检查,一要排查建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实行动态更新;二要加强巡查,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工作台账,确保风险隐患得到及时消除;三要打击违法经营,对超认证范围生产、不按新标准生产、销售无CCC认证、擅自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严格依法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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