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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32/2024-00149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黄花乡人民政府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4-11-28
名称
泾源县黄花乡人民政府
泾源县黄花乡人民政府
日期:2024-11-28 来源:泾源县黄花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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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泾源县黄花乡

人民政府

规范简称

黄花乡

加挂牌子

单位性质

机关单位

单位级别

正科级

办公电话

0954-5619125

主要负责人

吴旭涛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8个

(四办四中心)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 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法定工作日 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办公地址

泾源县黄花乡平凉庄村街道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 党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指导抓好辖区村民委员会各项工作,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帮助指导村民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 向上级党委、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负责编制和执行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营造发展环境,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各项惠农政策,为经济主体提供示范引领和政策服务,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

(五)领导全乡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文明村建设活动,组织群众开展经常性的文化、体育活动。

(六)强化公共服务,依法做好民政、教育、卫生健康、科技、退役军人服务、残疾人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

(七) 依法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征地拆迁、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本行政区域的社会管理工作。依法做好辖区信访维稳工作。

(八)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禁牧、秸秆及垃圾焚 烧、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散煤治理、扬尘防控、垃圾和污水治理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九)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黄花乡设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8个。其中,党政机构4个,事业单位4个。

(一)党政机构

1.综合办公室。负责乡党委和政府日常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乡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资料、会务接待、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综合服务等工作;负责上级决策部署和领导同志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重点工作、重点任务的督查、督办、交办、流转及效能目标管理考核、考评等工作;承担乡人大日常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人大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乡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武装、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网络安全等方面工作;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干部监督、人才工作等基层党建工作;负责工青妇等群团和关工委工作;负责机关党支部、离退休党支部日常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党建网格化建设;完成乡党委、政府、人大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发改、工信商务、道路交通、科技、科普等方面的工作,统筹做好招商引资、项目管理等工作;负责乡村规划建设,组织实施美丽乡村建设、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村庄整治及危旧房改造工程;负责乡村建设项目的申报、招投标、工程监管和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乡村道路的新建、改造;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人大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综合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按照综合执法事项清单开展综合执法工作;统筹协调指挥辖区派出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负责开展日常执法监督检查和一般违法案件查处;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复核、报批、复议、诉讼工作;负责法律法规宣传和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考评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火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排查辨识辖区内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和数据库,制定风险隐患管控治理措施,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及时发布风险隐患监测预警,及时报告重大风险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组织辖区内自然灾害灾情统计报送、灾情核查、灾害损失评估和救助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的先期救援和处置等工作;指导村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做好应急管理各项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人大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事业单位

1.民生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民政、残疾、卫生健康、计划生育、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医疗保障、养老保险、社会救助、就业创业等社会保障方面事项的办理,监督指导其他便民服务事项等进驻大厅服务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退役军人的来信来访、权益保障、就业创业扶持和信息采集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方针的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创新完善民生服务管理相关工作机制,压缩服务时限、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便民服务平台的运行维护,推动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负责进驻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评比工作;负责受理对民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指导各村政务服务代办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人大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林草、水利、农业设施、菌菇种植技术推广服务等工作;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协调乡村振兴等方面工作;负责农田水利建设、河(湖)长制、水费收缴等工作,做好防汛抗旱、农村人饮等工作;负责农业产业化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粮食及农产品生产、流通等服务工作;负责宅基地、农村建设用地、临时用地等农村农业用地的审查、审核工作,负责土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农村土地征用等工作;负责植树造林、林木管护及病虫害监测防控、草原管理工作,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承担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的组织实施、防疫宣传、疾病报告与应急处置等工作;负责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厕所革命等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和发展;完成乡党委、政府、人大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综治中心。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挥、调度和协调辖区内派出所、司法所联动开展工作;建立群防群治联动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负责做好国家安全工作;负责信访维稳、矛盾纠纷排查和投诉举报的统一受理、动态监控、分析研判、分流处置、督办反馈等工作;负责综合指挥平台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推动网格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法治建设和平安建设等工作;配合做好政法、禁毒、扫黑除恶、防邪教、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工作,落实防范、教育、管理等各项措施;负责基层社会治理和农村高额彩礼治理等工作;加强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严密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防止重大治安问题发生;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4.财经服务中心。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落实国家涉农财政补贴政策,监督各村财务活动;组织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监督预算执行,加强财政资金收支管理;负责村级“三资”管理、财务审计、财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村集体经济组织监督及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农民负担等农村集体经济运行工作;负责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做好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工信商务等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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