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泾源县司法局 | 规范简称 | 司法局 |
加挂牌子 | 无 | 单位性质 | 组成部门 |
单位级别 | 正科级 | 办公电话 | 0954-5670121 |
主要负责人 | 赵军 | 机构设置 | 内设机构14个和机关党委 |
办公时间 | 法定工作日 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法定工作日 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 ||
办公地址 | 泾源县香水镇富强路发改局综合大楼207室 | ||
主要职责 | 1.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及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各行业法治宣传、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治宣传。 3.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重要行政措施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政府公职律师管理工作。 4.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核、培训、考试及执法证件的发放、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协调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 5.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 6.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律师、法律顾问、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业务活动。 7.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司法助理员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负责指导、协调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和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 9.接受县政府委托审查有关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服务。 10.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11.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
内设机构 | (一)司法行政室。负责司法行政室工作。负责草拟司法行政全局性工作报告、情况通报、调研报告等综合性文稿;负责局研究事项督查督办,司法行政系统相关机关文电、文稿、会务、机要、后勤、保密、政务公开、安全生产、档案、统计、保密、网络维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办理相关资料整理、答复等工作,协助办公室做好干部考勤、平时考核和宣传工作。负责政法委(司法局)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协助做好司法行政室相关工作。 (二)法治建设室。负责法治建设室工作。负责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文件;负责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检查考核、推动落实工作。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 (三)普法与依法治理室。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各乡镇、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负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负责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四)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室。负责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室工作。负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负责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五)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室。负责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室工作。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法律援助、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农民工法律、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负责公证处日常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工作。负责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司法协理员和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管理、业务指导、培训工作。 (六)行政复议应诉和执法协调监督室。负责行政复议应诉和执法协调监督室工作。负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监督、指导全县行政应诉工作;协调办理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初审、组织行政执法证件考务工作及行政执法证件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七)司法局设下列派出机构: 根据行政区划,派出7个基层司法所,为副科级,具体为:香水司法所、黄花司法所、兴盛司法所、新民司法所、大湾司法所、泾河源司法所、六盘山司法所。主要职责是:协助乡镇政府开展辖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依法行政检查监督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指导、开展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协助乡镇政府处理矛盾纠纷;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承担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组织并协调有关单位对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司法所基础设施使用和日常管理工作;完成县司法局和乡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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