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泾源县教育体育局 | 规范简称 | 县教体局 |
加挂牌子 | 泾源县政府教育督导室 | 单位性质 | 组成部门 |
单位级别 | 正科级 | 办公电话 | 0954-5011815 |
主要负责人 | 拜艳丽 | 机构设置 | 内设机构4个 |
办公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 ||
办公地址 | 泾源县香水镇龙潭街“三馆一中心”四楼 | ||
主 要 职 责 | (一)贯彻党中央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及区市县党委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分工。 (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中共泾源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组织研究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政策措施、重大改革方案,协调教育工作重要举措落实情况督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和乡(镇)就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改,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督查情况,总结宣传典型经验。 (三)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全县教育督导工作,对县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教育职责、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规范办学实施监督、指导;对教育发展状况和教育质量组织开展评估、监测,并对本县教育政策的施行效果进行评价。负责聘任责任督学及组织其培训工作。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信息交流,总结推广教育督导经验。承担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督导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负责贯彻执行关于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纪检监察和宣传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和德育工作,指导学校统战和群团组织工作。 (五)负责全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 (六)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人员调配、教师资格认定、劳资、绩效考核、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及聘任、师德师风建设及人事档案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才培养、选拔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育内部人事制度改革、学校机构编制、教师招聘录用工作。 (七)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技术装备的规划、采购、配备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事业统计及固定资产投资、争项目争资金、招商引资统计工作。 (八)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工程项目筹建、管理、验收、数据统计、信息采集录入及档案等工作。 (九)负责教育体育系统教育经费管理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内部财务与资产核查工作。 (十)负责全县中小学校教学管理与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业务培训和成人学历(电大教育)提高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各类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编制下达相关招生计划。 (十三)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制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强化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负责全县校园安全稳定、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和教育体育系统信访维稳、普法、依法行政、校方责任保险工作。 (十四)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教育信息化建设、教育信息资源开发运用工作。 (十六)负责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各级各类学校贫困生资助管理及教育系统社会捐赠资助工作。 (十七)负责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规范和标准,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十八)负责全县体育事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和全县体育竞赛活动,指导开展学校体育、农村体育、社区体育、社会体育等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指导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工作;指导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全县体育人才培养和选拔工作。 (十九)完成泾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 ||
内 设 机 构 | (一)综合办公室(含中共泾源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组)。负责处理中共泾源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协调和督办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国有资产、政务公开、信息宣传、新闻发布、安全保密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指导落实“放管服”改革及“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指导落实“12345”便民服务热线及群众各类诉求、网络舆情的办理答复和应急处置工作;指导落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建议办理答复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主动加强与上级宣传部门和业务监管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拓展新闻宣传渠道,努力提升新闻宣传效果;负责教育系统政务新媒体、网络工作群备案、抽查和监管,做好“泾源教育”微信等平台的建设运维管理,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内容审核相关要求;负责区市县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督促协调业务股室落实考核相关任务和指标,收集整理教育创新亮点工作,统计填报学校和教师获奖情况;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及相关事务管理,承办公务接待、公务租车、值班值守、水电维修、卫生保洁、物资供应、报刊征订、植树劳动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及辅助用房管理;完成局领导临时安排及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党建(人事)办公室(含泾源县教育工委办公室、教育纪工委办公室、机关党支部)。负责教育系统及局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协调推动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工作;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加强作风建设、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从政情况;核实调查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案件,受理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投诉、检举、控告和行政监察对象的申诉;负责落实民族宗教、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基层学校全面深入持久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做好新时代青年群体思想引领工作;督促、协调、指导教育系统科级干部参加宁夏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培训工作;配合人大办、政协办及组织部门做好教育系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换届选举及业务协调、联络工作。负责考察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和考核学校中层管理干部;负责教育系统的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教师和教育行政队伍建设的统筹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等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招录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三)综合业务室。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的教育条款;编制全县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宏观管理全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和民办教育工作,并拟定相关政策;参与指导研究基础教育体制的综合改革和布局调整;拟定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政策,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负责基础教育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工作,指导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中小学德育工作,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和各类思想品德教育活动;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事业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指导、督促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即学校章程);负责制定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编制各学段招生计划;负责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各项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综治维稳、群众信访、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学校安全、校园风险及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普法、依法治教、法制教育、法治政府建设及行政复议和诉讼、教育行政执法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扫黑除恶、反邪教、预防非法集资、反诈骗等工作;负责自然灾害防御、综合治理(校园治理)、生态环境保护和教育工会等工作。 研究提出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经费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建议;统筹管理中央及自治区各类教育专项经费和教育援助资金;承担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控等有关工作;拟定教育收费标准及管理政策;负责局本级预算工作,指导监督预算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预决算等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单位和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教育系统统计年报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公共机构能耗监测管理工作;负责教育资助项目的日常管理和教育贷款项目的规划、论证等工作;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工作;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项目规划工作;承担教育重点工程项目的规划编制、项目报批、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基建管理工作;负责中小学条件装备工作。 (四)教育督导工作室。负责落实教育督导工作政策措施,制定并实施本级教育督导规划和计划;督导、检查、评估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评估监测学校教育质量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督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收费标准和管理政策落实情况;对全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和民办教育等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评估、验收、复查;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情况,提出建议;负责全县责任督学的聘任管理工作,组织督学进行培训,开展教育督导科学研究和信息交流,总结推广教育督导经验;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评估和考核工作;办理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督导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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