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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15/2024-00136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4-11-21
名称
泾源县卫生健康局
泾源县卫生健康局
日期:2024-11-21 来源:泾源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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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泾源县卫生健康局

规范简称

县卫生健康局

加挂牌子

泾源县疾病预防控制局、泾源县中医药管理局

单位性质

县政府工作部门

单位级别

正科级

办公电话

0954-5011742

主要负责人

冶宝平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4个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 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法定工作日 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办公地址

泾源县香水镇龙潭街和富强路交叉口南200米

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中央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及区市县党委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分工。

(二)负责贯彻实施国民健康政策,执行国家、自治区、固原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法律法规、政策、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县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技术规范和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编制和实施。推进落实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三)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四)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区市县党委部署要求,拟订并组织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及公共卫生监督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策、规划、标准,负责全县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和工作体系建设。领导全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工作,落实国家、自治区、固原市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办法,审核县级疾病预防控制局的监测预警等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指导开展监测预警、免疫规划和传染病防控等相关工作,建立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组织落实国家、自治区、固原市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预防接种监督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并监督管理全县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系统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规划指导全县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疫情监测、风险评估工作并发布疫情信息,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的疫情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负责传染病疫情应对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工作,拟订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指导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应急队伍、志愿者队伍建设,提出传染病疫情应对应急物资需求及分配意见。协同指导疾病预防控制科研体系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疾病预防控制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制定相关标准、规范、指南。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传染病防治、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和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工作,依法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五)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牵头组织协调全县传染病疫情应对工作,组织指导传染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六)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固原市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八)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固原市爱国卫生政策,组织开展全县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行动。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九)拟订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准入和资格标准,拟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十)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固原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提出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保健、科研机构的政策建议。

(十一)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和完善计划生育政策的建议。

(十二)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三)负责卫生健康宣传促进工作。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对外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

(十四)落实自治区和固原市干部、人才健康的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落实全县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工作。负责全县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重要宾客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五)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信息、机要、保密、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卫生统计等工作。负责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党建和党风廉政,承担组织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效能建设等工作。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卫生健康领域技术创新、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承担机关和各医疗卫生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监管专项资金执行情况,负责机关和各医疗卫生单位内部审计、政府采购、项目工程建设审核等相关工作。

(二)疾病预防控制与综合监督室。拟订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完善全县疾病防控网络和工作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疫情监测、风险评估工作并发布疫情信息。组织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对工作,编制相关预案并开展演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监督指导医疗机构开展公共卫生工作。承担全县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组织查处医疗服务县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指导规范执法行为,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拟订全县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导开展慢病管理和精神卫生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信息统计公示等行政执法有关工作。

(三)中医药管理室。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提出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保健、科研机构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县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康复、临床用药等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四)综合业务室。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卫生健康领域项目建设并组织实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加强“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统筹做好网络安全。贯彻执行国家药物制度和政策,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监督落实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准入、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考核制度。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等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承担全县医疗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负责全县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和紧急医疗救援工作。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开展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组织实施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标准规范。落实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生育技术服务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和完善生育政策的建议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承担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行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健康泾源和健康产业协调推进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牵头履约工作。负责健康扶贫工作。拟订全县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机构运行评价、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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