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泾源县泾河源镇 人民政府 | 规范简称 | 泾河源镇 |
加挂牌子 | 无 | 单位性质 | 机关单位 |
单位级别 | 正科级 | 办公电话 | 0954-5648256 |
主要负责人 | 禹贵喜 | 机构设置 | 内设机构8个 |
办公时间 | 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夏季) | ||
办公地址 | 泾源县泾河源镇河北村 | ||
主要职责 |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泾河源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指导、抓好辖区村民委员会各项工作,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帮助指导村民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负责编制和执行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营造发展环境,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各项惠农政策,为经济发展主体提供示范引领和政策服务,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和县直有关部门派驻本镇机构和干部人员的管理。 (五)领导全镇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建设活动,组织群众开展经常性的文化、体育活动。 (六)强化公共服务,依法做好民政、教育、卫生健康、科技、退役军人服务、残疾人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 (七)依法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征地拆迁、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本行政区域的社会管理工作。依法做好辖区信访维稳工作。 (八)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禁牧、秸秆及垃圾焚烧、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散煤治理、扬尘防控、垃圾和污水治理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九)完成上级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
内设机构 | 泾河源镇下设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8个。其中党政机构4个,事业单位4个。 (一)综合办公室:加强政治建设,推动区、市、县、镇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承担全镇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人大、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机关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负责全镇应急和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考核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人大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协助党委做好党建日常工作。主要承担党的建设、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网络安全、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等工作;负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统战、民族宗教、武装、兵役登记、民兵整组等工作;负责工青妇等群团机关工委工作;负责干部人事管理考核等工作;负责统筹基层治理和党建网格化建设;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编制各类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编制、审查、汇总和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统计、商务等工作;负责工业、商贸、招商引资、项目管理等小城镇建设方面的工作;负责乡村规划编制和建设管理;组织实施新农村建设、旧村庄整治及危旧房改造工程;负责辖区内环境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加强绿化和乡村容村貌及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负责乡村建设项目的申报、招投标、工程监管和竣工验收;负责乡村道路的新建、改造;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劳务、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帮扶车间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综合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按照综合执法事项清单开展综合执法工作;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派出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负责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日常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复核、报批、复议、诉讼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管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汇总上报安全生产灾害信息和统计资料;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的先期救援和处置工作;负责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科技、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医疗保障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和举办群众文化艺术、文娱体育活动,繁荣文艺创作,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并辅导村文化活动中心的工作;普及科学技术文化知识,传递科技、经济信息,为群众致富和振兴农村经济服务;负责镇行政职权范围内事项行政审批工作;按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负责社保、医保、低保、大病救助、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特困人员、高龄老人、儿童福利、“三留守”、社会救灾救助等领域的政务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残疾人服务、“331”监管平台运行等工作;负责宁夏“12345”政府服务热线诉求转办、受理、答复等工作;指导村政务服务代办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乡村振兴农业、生态环境、土地管理、地质灾害、农村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农林畜牧水产养殖、林草管理、水利防汛等方面工作;负责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新技术推广应用等工作;负责自然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等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农田水利建设、河(湖)长制、水费收缴等工作,做好防汛抗旱、农村人饮等工作;负责农业产业化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粮食及农产品生产、流通等服务工作;负责宅基地、农村建设用地、临时用地等农村农业用地的审查、审核工作,负责土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农村土地征用等工作;负责植树造林、林木管护及病虫害监测防控、草原管理工作,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承担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的组织实施、防疫宣传、疾病报告与应急处置等工作;负责做好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厕所革命等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和发展。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综治中心: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法治建设和普法宣传、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统筹网格化建设和管理;负责信访维稳、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建立群防群治联动机制,负责综合指挥平台管理工作;负责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特种行业和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防止重大治安问题发生;配合做好政法、禁毒、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工作;落实防范、教育、管理等各项措施,提高治安防控能力。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财经服务中心:负责国家财经政策的宣传、贯彻落实,负责镇、村两级财务会计核算工作;编制、执行、管理财政预算决算;负责监督管理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负责政府采购、机关财务、固定资产、节能降耗管理工作;负责对镇财务及资产进行指导、监督和审计;做好镇、村财务公开及减轻农民负担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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