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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30/2023-00004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六盘山镇人民政府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4-11-22
名称
泾源县六盘山镇人民政府
泾源县六盘山镇人民政府
日期:2024-11-22 来源:泾源县六盘山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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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泾源县六盘山镇人民政府

规范简称

六盘山镇

加挂牌子

单位性质

机关单位

单位级别

正科级

办公电话

0954-2857702

主要负责人

马勇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8个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 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法定工作日 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办公地址

泾源县六盘山镇什字村

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中央统筹发展和安全,维护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落实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

(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六盘山镇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指导、抓好辖区村民委员会各项工作,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帮助指导村民委员会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四)负责编制和执行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各项惠农政策,为经济发展主体提供示范引领和政策服务,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加强对县直有关部门派驻本镇的机构和人员的管理。

(六)领导本镇的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文明乡村、文明单位建设活动,组织群众开展经常性的文化、体育活动。

(七)强化公共服务,依法做好民政、教育、卫生健康、科技、退役军人服务、残疾人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

(八)依法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粮食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本行政区域的社会管理工作。依法做好辖区信访维稳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承担全镇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负责上级决策部署和领导同志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重点工作、重点任务的督查、督办、考核及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做好党建日常工作。主要负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武装、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网络安全等方面工作;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干部监督、人才工作等基层党建工作;负责工青妇等群团及关工委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党建网格化建设;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编制各类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协调乡村振兴等方面工作;负责发改、工信商务、道路交通、科技、科普等方面的工作,统筹做好招商引资、项目管理等工作;负责乡村规划建设,组织实施美丽乡村建设、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村庄整治及危旧房改造工程;负责乡村建设项目的申报、招投标、工程监管和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乡村道路的新建、改造;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综合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按照综合执法事项清单开展综合执法工作;统筹组织协调辖区派出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负责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日常执法监督检查;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复核、报批、复议、诉讼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保、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火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汇总上报安全生产灾害信息和统计资料;组织辖区内自然灾害灾情统计报送、灾情核查、灾害损失评估等工作;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的先期救援和处置等工作;负责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养老保险、社会救助、就业创业)、民政、残疾、卫生健康、计划生育、教育、体育、科技、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医疗保障等方面事项的办理,监督指导其他便民服务事项等进驻大厅服务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组织和举办群众文化艺术、文娱体育活动,繁荣文艺创作,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并辅导各村文化活动中心的工作;普及科学技术文化知识,传递科技、经济信息,为群众致富和振兴农村经济服务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的来信来访、权益保障、就业创业扶持和信息采集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方针的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创新完善民生服务管理相关工作机制,压缩服务时限、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便民服务平台的运行维护,推动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负责进驻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评比工作;负责受理对民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指导各村政务服务代办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林草、水利、农业机械、种植养殖产业技术推广服务等工作;负责农田水利建设、河(湖)长制、水费收缴等工作,做好防汛抗旱、农村人饮等工作;负责农业产业化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粮食及农产品生产、流通等服务工作;负责宅基地、农村建设用地、临时用地等农村农业用地的审查、审核工作,负责土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等工作;负责植树造林、林木管护及病虫害监测防控、草原管理工作,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承担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的组织实施、防疫宣传、疾病报告与应急处置等工作;负责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厕所革命等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和发展;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综治中心。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挥、调度和协调辖区内派出所、司法所等有关单位联动开展工作;建立群防群治联动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负责做好国家安全工作;负责信访维稳、矛盾纠纷排查和投诉举报的统一受理、动态监控、分析研判、分流处置、督办反馈等工作;负责综合指挥平台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推动网格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法治建设和平安建设等工作;配合做好政法、禁毒、扫黑除恶、防邪教、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工作,落实防范、教育、管理等各项措施;加强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严密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防止重大治安问题发生;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财经服务中心。负责国家财经政策的宣传、贯彻落实,负责镇、村两级财务会计核算工作;编制、执行、管理财政预算决算;负责监督管理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负责政府采购、机关财务、固定资产、节能降耗管理工作;负责对镇财务及资产进行指导、监督和审计;做好镇、村财务公开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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