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泾源县兴盛乡人民政府 | 规范简称 | 兴盛乡 |
加挂牌子 | 无 | 单位性质 | 机关单位 |
单位级别 | 正科级 | 办公电话 | 0954-5639127 |
主要负责人 | 拜晓霞 | 机构设置 | 内设机构8个(四班四中心) |
办公时间 | 正常工作日: 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冬季)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30(夏季) | ||
办公地址 | 泾源县兴盛乡兴盛村 | ||
主要职责 | 兴盛乡人民政府是我国最基层的行政机关,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 党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指导抓好辖区村民委员会各项工作,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帮助指导村民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 向上级党委、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负责编制和执行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营造发展环境,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各项惠农政策,为经济主体提供示范引领和政策服务,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 (五)领导全乡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文明村建设活动,组织群众开展经常性的文化、体育活动。 (六)强化公共服务,依法做好民政、教育、卫生健康、科技、退役军人服务、残疾人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 (七) 依法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征地拆迁、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本行政区域的社会管理工作。依法做好辖区信访维稳工作。 (八)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禁牧、秸秆及垃圾焚 烧、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散煤治理、扬尘防控、垃圾和污水治理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九)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
内设机构 | 兴盛乡设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8个。其中,党政机构4个,事业单位4个。 (一)党政机构 1.综合办公室。加强政治建设,推动区、市、县、乡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承担全乡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会务、接待、政务(村务)公开、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负责上级决策部署和领导同志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重点工作、重点任务的督查、督办、考核及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人大、政协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做好党建日常工作。主要负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巡察整改、组织、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武装、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网络安全等方面工作;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干部监督、人才工作等基层党建工作;负责工青妇等群团及关工委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党建网格化建设;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编制各类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协调乡村振兴等方面工作;负责发改、工信商务、道路交通、科技、科普等方面的工作,统筹做好招商引资、项目管理等工作;负责乡村规划建设,组织实施美丽乡村建设、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村庄整治及危旧房改造工程;负责乡村建设项目的申报、招投标、工程监管和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乡村道路的新建、改造;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壮大村集体经济(帮扶车间);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4.综合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按照综合执法事项清单开展综合执法工作;统筹组织协调辖区派出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负责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及日常执法;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复核、报批、复议、诉讼工作;负责生态环保工作;负责农业领域面源污染、乡村道路、巷道、庭院、残膜治理、河道污染等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火、防灾减灾救灾等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汇总上报安全生产灾害信息和统计资料;组织辖区内自然灾害灾情统计报送、灾情核查、灾害损失评估等工作;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的先期救援和处置等工作;负责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等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事业单位 1.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民政、残疾、卫生健康、红十字会、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医疗保障、养老保险、社会救助、就业创业等社会保障方面事项的办理,监督指导其他便民服务事项等进驻大厅服务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法律法规、政策方针的宣传和咨询服务及来信来访、权益保障、就业创业扶持、信息采集等工作;负责创新完善民生服务管理相关工作机制,压缩服务时限、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便民服务平台的运行维护,推动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负责进驻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评比工作;负责受理对民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指导各村政务服务代办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林草、水利、农业机械、菌菇种植技术推广服务等工作;负责农田水利建设、河(湖)长制、水费收缴、农村人饮等工作;负责农业产业化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粮食及农产品生产、流通等服务工作;负责宅基地、农村建设用地、临时用地等农村农业用地的审查、审核工作,负责土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农村土地征用等工作;负责植树造林、林木管护及病虫害监测防控、草原管理工作;承担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的组织实施、动物蓄情防疫宣传、疾病报告与应急处置等工作;负责指导协调面源污染、残膜回收、河道等涉农领域方面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做好农村卫生厕所建设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和发展;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综治中心。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挥、调度和协调辖区内派出所、司法所等有关单位联动开展工作;建立群防群治联动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负责做好国家安全工作;负责做好乡村治理(“5223”积分卡)工作;负责信访维稳、全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平台、矛盾纠纷排查和投诉举报的统一受理、动态监控、分析研判、分流处置、督办反馈等工作;负责综合指挥平台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推动网格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法治建设和平安建设等工作;配合做好政法、禁毒、扫黑除恶、防邪教、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工作,落实防范、教育、管理等各项措施;加强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严密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防止重大治安问题发生;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4.财经服务中心。负责国家财经政策的宣传、贯彻落实,负责乡、村两级财务会计核算工作;编制、执行、管理财政预算决算;负责监督管理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负责政府采购、机关财务、固定资产、节能降耗管理工作;负责对乡财务及资产进行指导、监督和审计;做好乡、村财务公开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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