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泾源县香水镇人民政府 | 规范简称 | 香水镇 |
加挂牌子 | 无 | 单位性质 | 机关单位 |
单位级别 | 正科级 | 办公电话 | 0954-5011149 |
主要负责人 | 张顾杰 | 机构设置 | 内设机构9个 (五办四中心) |
办公时间 | 正常工作日: 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冬季)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30(夏季) | ||
办公地址 | 泾源县香水街八十二号 | ||
主要职责 | 香水镇党委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对全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实行全面领导,对全镇党的建设全面负责。镇人民政府是我国最基层的行政机关,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社区)级组织建设;指导抓好辖区村民委员会各项工作,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帮助指导村民(居民)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党委、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负责编制和执行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营造发展环境,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各项惠农政策,为经济主体提供示范引领和政策服务,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派驻本镇的干部。 (五)领导全镇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文明社区、文明单位建设活动,组织群众开展经常性的文化、体育活动。 (六)强化公共服务,依法做好民政、教育、卫生健康、科技、退役军人服务、残疾人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 (七)依法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征地拆迁、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本行政区域的社会管理工作。依法做好辖区信访维稳工作。 (八)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禁牧、秸秆及垃圾焚烧、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散煤治理、扬尘防控、垃圾和污水治理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九)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
内设机构 | 香水镇设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9个。其中,党政机构5个,事业单位4个。 (一)党政机构 1、综合办公室。主要承担全镇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机关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负责全镇应急和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考核等工作;承办上级和镇党委、政府、人大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承担全镇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负责纪检监察、意识形态、组织、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武装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工青妇等群团及工委工作;负责统筹基层治理和党建网格化建设;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编制全镇各类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全镇扶贫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镇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具体做好扶贫相关工作,落实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工作,编制、审查、汇总和上报工作;负责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统计、商务等工作;负责工业、商贸、招商引资、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负责镇村规划编制和建设管理;组织实施农村建设、旧村庄整治及危旧房改造工程;负责镇村建设项目的申报、招投标、工程监管和竣工验收;负责镇村道路的新建、改造;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4、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要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科技、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市场监管、医疗保障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组织和举办群众文化艺术、文娱体育活动,繁荣文艺创作,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并辅导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工作;普及科学技术文化知识,传递科技、经济信息,为群众致富和振兴农村经济服务;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5、综合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按照综合执法事项清单开展综合执法工作;统筹协调指挥辖区派驻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负责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日常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复核、报批、复议、诉讼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管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汇总上报安全生产灾害信息和统计资料;加强生态环境隐患排查;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的先期救援和处置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事业单位 1、民生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制定民生大厅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进驻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并负责实施考核、评比;负责拟定进入中心服务事项的确定、调整、变更意见,并对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协调、指导、督查;按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承担辖区内行政审批、证照办理、户籍办理、产权交易、就业创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民生服务职责;负责退役军人来访来电的登记接待;负责退役军人诉求材料的受理、转办、交办、回访等工作;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引导来访退役军人理性反映诉求;承办上级部门转交的退役军人有关事项转办、督办和上报工作;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民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指导村开展政务服务代办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乡村振兴、农业、土地管理、地质灾害、农村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农林畜牧水产种植养殖及技术推广、林草管理、农田水利建设等方面工作;负责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承担农业产业化示范引导、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负责辖区内保护环境和改善生态环境,加强绿化和镇村容貌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水利防汛、森林草原防火和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综合防治工作;负责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综治中心。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法制建设和普法宣传、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统筹网格化建设和管理;负责信访维稳、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建立群防群治联动机制,负责综合指挥平台管理工作;负责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特种行业和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防止重大治安问题发生;配合做好政法、禁毒、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工作;落实防范、教育、管理等各项措施,提高治安防控能力;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4、财经服务中心。负责国家财经政策的宣传、贯彻,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监督本镇财务活动;组织执行年度财政预算,负责财政收支管理、政府采购工作;监督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贯彻执行国家涉农财政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村级财务审计及财务公开、农民负担、农业承包活动、村集体经济的监督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等工作,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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