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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62/2021-00022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医疗保障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10-09
名称
泾源县医保局
泾源县医保局
日期:2022-10-09 来源:泾源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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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人民政府本级行政机关机构职能清单

单位全称

泾源县医疗保障局

规范简称

医保局

加挂牌子

单位性质

组成部门

单位级别

正科级

办公电话

0954-5613318

主要负责人

马贵恩

机构设置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2:30-6:30)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2:00-6:00)

办公地址

泾源县滨河路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大楼207室

主要职责

  (一)在立法权限内,执行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执行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发展规划、政策、标准。

    (二)贯彻执行国家及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执行全市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待遇政策。执行全市互联网医院医疗保险政策。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药服务购买谈判工作。

    (四)贯彻执行国家及自治区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执行区市关于辖区内三级甲等以下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五)完善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执行区市统一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县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六)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工作和公共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执行区市关于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相关政策。建立健全全县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推进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全县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督检查,对不合格等进行一定程度的批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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