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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08/2021-00340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财政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10-09
名称
泾源县财政局
泾源县财政局
日期:2022-10-09 来源:泾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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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人民政府本级行政机关机构职能清单

单位名称

泾源县财政局

规范简称

财政局

加挂牌子

泾源县金融工作局

单位性质

组成部门

单位级别

正科级

办公电话

0954-5011115

主要负责人

仇晓辉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5个

办公

法定工作日 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法定工作日 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办公地址

泾源县西苑路32号

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财政发展战略、规划及相关中长期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二)承担全县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全县年度预决算草案、财政收入计划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拟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年度预决算工作。

(三)负责全县财政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管理工作;管理财政票据;监督管理彩票市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

(四)负责本级国库管理及相关业务;负责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管理本级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

(五)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确定的属财政管理的相关税务工作。

(六)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承担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他国有资产管理和资产评估工作;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其他收支管理。

(七)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

(八)负责办理和监督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国家和自治区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本县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财政社会保障资金和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编制全县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承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制定政府采购计划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审核非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对政府采购的监督;受理政府采购投诉。

(十一)编制地方债务余额限额计划;负责政府性债务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指导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

(十三)监督检查财务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务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务管理的建议和措施。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其他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信息、安全、保密、档案、信访、财务、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党群等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工作。

(二)预算和综合业务股。负责组织和管理全县预算执行工作;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编制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管理部门预算指标;组织实施国家确定的税制改革工作,审核报批地方税收减免建议;研究提出财政政策建议;拟订预算管理制度;负责全县预算资金的分配和平衡;研究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做好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与应用工作;负责全县预算公开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承担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的具体工作;负责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拟订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研究拟定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彩票市场,监督和管理彩票资金,管理财政票据;负责建立财政数据和信息共享机制。拟订政府债务管理政策和制度,编制政府债务限额计划;负责统计政府债务并评估债务风险;承担债务债券资金预算调整、资金下达、项目审核等工作;承担地方政府债券申报、偿还、监管及置换存量债务等工作;负责外债项目管理及还本付息等工作。

(三)农业和经济建设股。参与农业农村综合改革与发展财政政策研究以及规划编制;研究拟订农业补贴政策;负责全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协调组织工作;承担财政支农专项资金、财政扶贫资金及整合资金管理的有关工作。拟订全县财政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农业、水务、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领域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管理基本建设和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行政政法和社会保障股。负责行政、政法、教育、科技、宣传、文化旅游、体育等部门年度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组织执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拟订全县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党政机关定点服务管理工作;研究提出财政支持教科文事业改革与发展、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政策建议。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残联等部门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研究拟订相关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全县社会保险及社保基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执行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拟订相关财务管理办法;编制全县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金融和政府采购股。拟订金融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综合协调涉及全县金融领域的重大问题,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的责任;负责协调县域各金融机构及扶贫部门推进金融扶贫工程,加大对全县各类扶贫项目的金融扶持力度;负责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下达及监管;负责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的拨付;研究拟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政策,完善国有金融资本资产管理体系。负责政府采购制度的监督实施;承担政府采购改革工作;负责全县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审批全县本级年度政府采购预算、采购计划的有关工作;受理政府采购投诉,指导全县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全县会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法规和会计制度;指导监督全县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业务。负责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施综合管理,负责编制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监督指导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务用车的编制和处置工作。监管全县国有企业的财务;负责全县企业的国有资产的基础管理工作,监交国有资产收益;参与归口国有企业的租赁、拍卖、兼并、破产管理和组建企业集团、实行股份制等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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