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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泾源县2023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公示
日期:2024-12-1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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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2024年全区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补贴标准的通知》(宁交函〔2024384号)文件要求,2023年度运营的农村客运车辆补贴标准为655元/座,补贴车辆19辆,座位368座;燃油燃气巡游出租车补贴标准为2094元/辆,补贴车辆122辆;纯电动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标准为1.5291万元/辆(8-10米),补贴车辆20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泾源县2023年度运营的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16至1223日。在公示期内,任何组织或个人如对补助资金发放情况有异议,请通过来电、来信或网上留言等方式,向泾源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或泾源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反映,我们将认真核查。反映问题属实的,将取消该公司及车辆相应补贴资金。

联系电话:0954—5011081 0954—5011533(传真)

联系地址:泾源县龙潭西街291号泾源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附件:

1.泾源县2023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发放花名册

2.泾源县2023年度出租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发放花名册

3.泾源县2023年度新能源公交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补贴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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