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2024年全区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补贴标准的通知》(宁交函〔2024〕384号)文件要求,2023年度运营的农村客运车辆补贴标准为655元/座,补贴车辆19辆,座位368座;燃油燃气巡游出租车补贴标准为2094元/辆,补贴车辆122辆;纯电动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标准为1.5291万元/辆(8-10米),补贴车辆20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泾源县2023年度运营的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6至12月23日。在公示期内,任何组织或个人如对补助资金发放情况有异议,请通过来电、来信或网上留言等方式,向泾源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或泾源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反映,我们将认真核查。反映问题属实的,将取消该公司及车辆相应补贴资金。
联系电话:0954—5011081 0954—5011533(传真)
联系地址:泾源县龙潭西街291号泾源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附件:
1.泾源县2023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发放花名册
2.泾源县2023年度出租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发放花名册
3.泾源县2023年度新能源公交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补贴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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