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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河源镇关于申请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 就业补助资金补充公示
日期:2024-12-0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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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泾源县关于做好2024年脱贫人员就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泾政办发〔2024〕43号)精神,我镇高度重视,经摸底、筛查、审核,我镇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连续务工3个月以上且收入达到9000元以上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凭务工工资发放流水或转账记录,每年可享受一次性就业补助500元。经摸底符合条件23人。拟发放就业补助共计11500元。补贴标准:连续务工3个月以上且收入达到9000元以上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现将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自2024年12月3日—12月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就业补助人员有异议,可采用口头、电话、来信等方式向泾河源镇人民政府进行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地址:泾源县泾河源镇人民政

举报电话:0954-5648256

举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联 系 人:赫淑娟


附:泾源县2024年“三类人员”县外就业补助花名册(补充).xlsx




泾河源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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