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注重工作实效,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及时安排部署。围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确保工作走深走实。局党组先后4次召开党组专项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区、市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精神,安排部署全局集中整治工作,成立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将任务分解到各中心、股(室),各责任人,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人,切实提高全体干部对整治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坚持多措并举,提升工作成效。牢固树立问题导向,坚持有问题抓整治、没问题抓预防,确保自查自纠不漏项,不走过场。一是深入开展学习教育。通过“二五”集中学习、党组会议等形式,加强全体干部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相关政策学习,强化干部的政治站位,增强干部的纪律意识。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针对问题领域,由责任中心、股(室)明确专人负责,明确检查内容和对象,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严防发改和科技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发生。三是建立问题台账。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留死角。
(三)突出重点领域,深入排查问题。一是针对粮食购销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结合工作实际,紧盯“人、责、粮”三个关键和县级应急成品粮收购、储存、出库三个重点环节,深入排查粮食购销领域骗取套取补贴、贪污挪占公款、截留挪用资金等问题。二是针对产业发展、工程建设项目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紧盯中央预算内资金和自治区预算内资金项目,从立项审批、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全流程监管,对申报项目进行严格把关,重点查找违规简化手续,未批先建、缺乏前期要件项目,不予申报;对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和专项抽查,防止项目批大建小,挪用、截留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三是针对政绩观错位、事业观偏差,坚决纠治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等突出问题,特别对“新形象工程”坚决遏制、严防死守,严格对照“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十项认定办法,对涉及基础设施、民生保障和产业发展项目通过自查、抽查复核、梳理总结等方式及时更新完善专项整治问题清单和台账。严格按照国家和区、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在项目谋划、组织研判过程中加强对项目资金来源、可行性和必要性论证分析。四是针对其他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也进行了深入排查和整治。如针对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等问题,我局加强了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管和教育引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纠正。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进行安排部署。一是坚持提高政治站位。提高全局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的重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全力压实责任,抓紧抓实抓好,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推动整治工作不断走深走实。二是坚决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压实中心、股(室),各责任人的责任,明确任务分工,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坚持清单化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加强跟踪检查,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到位。三是持续深化自查自纠。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深入分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问题得到根本解决。举一反三,深入排查其他领域可能存在的问题,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注重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的线索和问题及时调查核实,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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