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生态环境局泾源分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对<泾河支流颉河(泾源段)水生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进行批复的报告》(泾环发〔2024〕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并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提高河道净化能力,增强水资源环境承载力,原则上同意《泾河支流颉河(泾源段)水生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项目代码:2309-640424-16-01-337315)。
二、项目建设单位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泾源分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
起点位于三关口处,终点位于宁夏甘肃界处。
四、项目建设期限
2024年2月~2025年7月。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生态缓冲带工程:陆域缓冲区植被恢复21.47公顷,水位变幅区植被恢复15.73公顷,清理杂物、整理绿化用地 22.62公顷,种植土换填26920.6立方米。
2、生态护岸工程:布设自然堆石护坡单侧长度4.121千米,浆砌石护岸修复单侧长度0.281千米,无锈熔接网护坡单侧长度0.652千米,格宾石笼护岸单侧长度4.013千米。
3、水生态系统构建工程:生境构建28000立方米,自然石散水坝5处131米,过水汀步3处103米。
4、水生态修复区功能提升工程:新建水生态修复区5处6.26公顷。砾石滤床9605平方米,生态土石笼护坡1322米,生态岛1.6公顷。
六、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概算总投资5420.29万元。
资金来源:申请中央、自治区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七、项目管理要求
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规模、投资及地点建设,严禁随意变更。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竣工验收等相关制度,专款专用。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兑付等相关工作,全力保障农民工切身利益。
请据此批复,抓紧办理涉及的招投标等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前期手续齐全且资金全部落实到位后方可开工,严禁举债建设。严禁项目建设过程中占用基本农田,避免征地、拆迁等。
泾源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2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