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区民政系统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现将泾源县养老服务问题专项整治投诉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本次专项整治重点受理养老服务资金发放、养老机构服务、老年人权益保护、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线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从事民政工作的党员干部、其他工作人员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冒领、贪污侵占各类养老服务财政补贴资金等问题。
2.高龄津贴、护理补贴等发放管理中应办未办,申请受理后发放不及时,对不符合条件的人、死亡人员未及时停发等问题。
3.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不达标,从业人员存在欺老虐老、服务态度恶劣、护理不到位等问题。
4.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存在隐患,如消防设施不完善、食品安全不达标等问题。
5.涉企行政检查中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趋利性执法、粗暴执法、不文明执法,要求养老机构无偿或廉价提供服务,漠视养老机构合理诉求等问题。
6.从事民政工作的党员干部、其他工作人员违规参加老年保健品论坛等活动、为“天价”保健品站台宣传搞利益输送等问题。
7.养老机构以承诺高额利息或回报为诱饵搞非法集资,以预收费名义实施诈骗;养老机构向老年人虚假或者夸大宣传、销售药品、保健品等问题。
8.企业、社会组织及社会人员通过各种方式实施养老诈骗、销售药品、保健品等问题。
9.其他涉及养老服务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和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问题。
二、投诉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954-5619079
监督举报邮箱:jymzj224@163.com
信函邮寄地址:泾源县富强路发改大楼二楼214泾源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邮编:756400
三、受理时间
冬季: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 08:30-12:00;下午 14:30-18: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相关要求
投诉举报提供问题线索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问题线索需明确被举报对象、发生时间、相关疑点信息(尽可能附相关证据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实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举报人应如实反映情况,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积极如实反映问题线索,我们将对收到的投诉举报认真进行核实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共同为老年人营造安全、舒适、优质的养老环境。
泾源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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