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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五一” 假期食品安全提示
日期:2025-04-29    来源: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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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劳动节假期将至,为进一步规范消费市场食品经营行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营造安全放心的节日消费环境,切实保障广大市民饮食安全,现就食品安全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广大消费者须注意

(一)购买食品需谨慎。要选择证照齐全,正规的超市或农贸市场,购买包装完整、感官正常、在保质期内的食品;不在无证无照食品摊点或食品摊贩处选购食品,不要购买标签不规范或无标签食品,不购买有异色异味或来历不明的食品;不购买不认识的野菜和野生蘑菇;购买生鲜食品时,注意颜色、气味,避免购买异常或变质的食品。

(二)外出就餐需谨慎。择优选择环境卫生整洁、信誉良好的餐厅就餐;注意荤素搭配,避免暴饮暴食,多吃蔬菜水果;尽量不吃生食或半生不熟的食品,如生鱼片、半生熟鸡蛋等;外出就餐时,尽量使用公筷、公勺,避免交叉感染;自觉抵制食用野生动物、长江鱼类积极倡导使用公筷公勺,根据就餐人数和实际需求合理点餐,践行光盘行动,杜绝餐饮浪费。

(三)网络订餐须理性。选择正规网络平台和证照齐全的网络供餐单位进行订餐,收到餐食后,第一时间检查包装和“食安封签”是否完整、有无被开启痕迹,确认餐食未受污染后及时食用,切勿长时间存放。

(四)家庭聚餐需谨慎。家用餐时要现买、现做、现吃。注意五不购买,不购买腐败变质或过期食品;不购买不明野生蘑菇、发芽发青土豆、不易分辨的野菜等高风险食材;不购买国家明令禁止的畜禽和水产品;不购买来历不明的食品;不购买街头无证摊贩加工制作的食品。熟制食品室温存放不超过2个小时,冰箱保存的食品食用时一定要重新加热,尽量不食用隔夜饭菜。

(五)保障权益要凭证。消费者购买食品或外出就餐要索要消费凭证。一旦进食后出现腹痛、腹泻等不适时,如发热、呕吐、腹痛、腹泻等不良症状,应及时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就医,并保存病历、化验报告等相关证据。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12345,或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情况。

二、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做到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亮证经营,诚信经营,加强自查自纠,坚决不经营腐败变质、假冒伪劣、三无”“山寨及超过保质期食品,经营环境要保持干净整洁,为顾客提供良好的就餐环境。

(二)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完善索证索票管理,查验供应商的经营资质及食品合格证明文件,如实记录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并妥善保存相关凭证。

(三)严格食品加工制作与贮存。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避免交叉污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要求贮存销售食品,定期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食品。

(四)严格设施设备管理。按要求配齐三防设施设备,直接入口食品和餐饮具有防污染设施,销售散装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加盖或非敞开容器存放,避免消费者直接接触,同时要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风险防控。    (五)严格从业人员管理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工作。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六)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依规公平合理定价,不误导消费、不强制消费,严禁通过虚假折扣、虚假优惠、低标高结等手段误导消费者,促销活动须清晰标明期限和条件,坚决抵制随意涨价、任性涨价行为。

(七)严格落实制止餐饮浪费要求。要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积极践行“光盘行动”,通过合理设计菜单、提供“小份菜、半份菜”等方式,引导消费者合理点餐,共同杜绝“舌尖上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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