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精神,现就泾源县2025年肉羊加工营销中心建设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县域内注册常年生产加工销售肉羊的企业、合作社等等新型经营主体。
二、补贴标准
按要求新(扩)建1家羊肉加工营销中心,联农带农效益显著,以奖代补50万元。
三、补贴主体基本条件
1、在泾源县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肉羊加工销售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并常年在县内生产经营。
2、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无拖欠工资行为,未被法院列入失信执行人。
3、实施主体必须为新建或扩建厂区,要求面积80 m2以上,配套建设消毒间、分割加工车间、冷库贮藏间、产品展示间、网络直播间等,完善精深加工和冷链配送设施设备,且具有完整的生产加工体系,经营手续齐全,管理规范。
4、实施主体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登记注册,具备肉羊加工食品卫生行业管理条件。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资料。1、须按照申报项目填写《泾源县2025年肉羊加工营销中心建设项目补贴申报表》(见附件)。
2、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企业和法人信用征信等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审核备案。由县畜牧中心对申报主体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对初审合格的申报主体资料进行备案。
(三)项目验收。按照项目实施内容,指导申报主体认真组织实施,完成后成立验收组,经实地核对验收并公示。
五、申报时间和地点
申报时间:2025年4月17日-2025年4月26日
联 系 人:杨晓军
联系电话:0954-5011478
申报地址:泾源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百泉街27号)
附件:泾源县2025年肉羊加工营销中心建设项目补贴申请表.wps
泾源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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