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临时救助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临时救助工作规程》及有关政策法律规定,经组织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会议研究审定,马俊才等2户,8人进行救助共计:6000元(陆仟元整),现将审核等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可直接向本乡民生服务中心反映,请尽可能提供事实依据,我们及时进行核实并答复处理。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6日至1月1日(公示期为7天)
兴盛乡人民政府监督举报电话:0954-5639127
兴盛乡2024年12月份临时生活救助对象审核公示名单 | ||||||||
序号 | 申请人 姓名 | 家庭住址 | 家庭 人口 | 生活困难原因 | 救助类别 | 家庭类型 | 拟救助金额 | 备注 |
1 | 马俊才 | 下黄村二组 | 2 | 因本人患有肝硬化伴食管胃底静脉曲张,长期吃药治疗,造成家中经济紧张 | 支出型 | 支出型困难家庭 | 3000 | |
2 | 于香花 | 下黄村三组 | 6 | 因本人年龄大患有双侧膝关节骨性关节病,老年慢性病较多经常看病支出大造成家中经济紧张 | 支出型 | 支出型困难家庭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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