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财政厅、乡村振兴局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闽宁协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农)发〔2021〕507号)要求,现将泾源县2024年度调整后闽宁协作项目进行入库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9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意见。
监督电话:0954-5011154(泾源县农业农村局)、12317
通讯地址:泾源县“三馆一中心”五楼
电子邮件:nx5487@126.com
附件:泾源县2024年闽宁协作资金项目清单
泾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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