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泾源县2024年“八个万级”农业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泾党办发〔2024〕6号)附件2《泾源县2024年中蜂产业发展工作方案》和《关于印发<泾源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的通知》(泾党发[2024]11号)精神要求,按照《泾源县2024年中蜂产业“以奖代补”项目实施方案》,农业农村局(畜牧中心)联合县财政局,对申报蜂蜜收购以奖代补的泾源县有鑫家庭农场、泾源县箱窝子中蜂养殖专业合作社,采取查阅资料、电话核实的方式对实际收购情况进行了综合验收。实施主体项目资料齐全,收购情况属实,符合中蜂产业蜂蜜收购以奖代补标准,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序号 | 企业名称 | 验收数量(公斤) | 以奖代补标准 | 以奖代补资金(元) | 备注 |
1 | 泾源县有鑫家庭农场 | 2347 | 10元/公斤 | 23470 | 22户 |
2 | 泾源县箱窝子中蜂养殖专业合作社 | 1880 | 10元/公斤 | 18800 | 12户 |
合计 |
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6日—10月25日。公示期间如对以上验收结果有异议,请于10月25日18:00前,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0954-5011478县农业农村局(畜牧中心)
举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泾源县农业农村局
源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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