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临时救助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临时救助工作规程》及有关政策法律规定,经组织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会议研究审定,下列对象申请临时生活救助,现将审核等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可直接向泾源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反映,请尽可能提供事实依据,我们及时进行核实并答复处理。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3日至8月30日(公示期为7天)
监督举报电话:0954- 5619078
泾源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8月23日
序号 | 申请人 姓名 | 家庭 人口 | 乡镇 | 家庭住址 | 贫困 类型 | 救助类型 | 主要致贫原因 | 救助 金额 |
1 | 田维军 | 3 | 大湾乡 | 瓦亭村三组 | 突发严重困难户 | 支出型 | 因病 | 10000 |
2 | 杨星铭 | 4 | 黄花乡 | 向阳村二组 | 低保户 | 支出型 | 因病 | 5500 |
3 | 杨斌 | 5 | 香水镇 | 百泉社区 | 低保户 | 支出型 | 因病 | 5500 |
4 | 张明德 | 4 | 香水镇 | 车村一组 | 一般户 | 支出型 | 因病 | 5500 |
5 | 丁俊才 | 3 | 泾河源镇 | 余家村二组 | 低保户(边缘易致贫户) | 支出型 | 因病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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