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厅 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宁人社发〔2024〕127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发放工作的通知》精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实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经人社一体化系统推送系统自动生成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经核实企业性质、企业规模、企业信用、失业保险缴费等情况,联合财政局、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进行会审研究后,现对泾源县志源苗木工程绿化有限公司等58家企业拟发放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至8月27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发放补贴人员有异议,采用口头、电话、来信等方式,向泾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地址:泾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大楼406室
举报电话:0954-5011271
举报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6:30
泾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局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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