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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乡村振兴局党组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4-03-18    来源:泾源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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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乡村振兴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及固原市委五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有力推动中央和区、市、县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切实抓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按照《关于报送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和述法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乡村振兴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乡村振兴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锚定“两个高于”目标,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我局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为推进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二)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法治意识。一是积极开展会前学法,充分利用“乡村振兴局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暨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三会一课”、“五”例会学习等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自治区、固原市党委和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已开展会前学法29次,全面提高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熟悉和掌握履行职责所需的法律知识,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观念,增强法律素质和专业素质,进一步提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二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国家安全法、乡村振兴促进法、密码法、民法典等集中宣传活动。三是积极利用如保密宣传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各类宣传活动节点,集中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为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学法用法不够深入仅满足于学习了传达了,并没有将法治思维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深入结合,法治思维还有所欠缺;二是学法还不够主动。个别干部对学法用法的认识不到位,还局限于读法律、讲条例,实际运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法治宣传教育仍存在薄弱环节。普法宣传形式相对单一,形式有待优化和创新。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4年,乡村振兴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不移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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