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关于禹兰发卖申领残疾人证的公示
日期:2024-03-13    来源:泾源县新民乡人民政府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为客观公正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办理工作,现将经指定残疾评定医院评残医生评定,认为符合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条件的申请人评残详情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在此时间内,如对其本人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有任何异议,可向泾源县政务大厅残联窗口反映情况,我们将及时受理,并就核实情况向社会予以公布。

残疾评定详情如下

名:兰发卖   

现居住地址:泾源县新民乡张台村

评定残疾类别级别:肢体四级

评定医院:泾源县人民医院

受理电话

泾源县政务大厅残联窗口0954-5610910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