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客观公正的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办理工作,现将经指定残疾评定医院评残医生评定,认为符合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条件的申请人评残详情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在此时间内,如对其本人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有任何异议,可向泾源县政务大厅残联窗口反映情况,我们将及时受理,并就核实情况向社会予以公布。
残疾评定详情如下
姓 名:兰发卖
现居住地址:泾源县新民乡张台村
评定残疾类别级别:肢体四级
评定医院:泾源县人民医院
受理电话
泾源县政务大厅残联窗口:0954-5610910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国家及部委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新闻媒体
主办:泾源县人民政府 承办: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954-5670071 E-Mail:jyxzhfb@163.com
宁公网安备64042402000010号 宁ICP备1500005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64042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