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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泾源县2024年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化示范项目有机肥施用运行机制示范实施主体的通知
日期:2024-03-17    来源:泾源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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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4年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化示范项目实施方案》,为不误农时抓好春耕备耕工作、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现将泾源县2024年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化示范项目有机肥施用运行机制示范实施主体遴选工作发布公告如下:

一、申报要求

在泾源县遴选养殖相对集中、产业代表性强、农户积极性高的区域,培育扶持一家技术成熟、设施设备齐全的畜禽粪污收集、处理、转运、还田的专业化社会服务组织或有机肥生产企业,开展有机肥施用运行机制试点示范,探索总结一套社会化服务市场运行模式,建立起以市场化运作为主、政府引导为辅的堆肥还田组织方式和运营模式。推进有机肥资源就地就近还田利用,服务一批种植主体,支持种植主体落实化肥减量化和氮肥定额施用,筑牢耕地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粮食单产水平。建设种植示范园区1个,示范面积不少于2000亩,示范区构建形成以畜禽粪污收集转运与处理、有机肥配送与施用为一体的种养循环有机肥替代化肥减量化运行机制,集中展示“以养促种、以种供养,农牧高效结合”的绿色循环农业发展模式。

二、征集对象

泾源县境域内的开展畜禽粪污集中收集的堆肥处理主体(包括有机肥生产企业、社会化服务站、出户入园养殖园区、具备堆肥处理能力的种植主体等)和提供堆肥施用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及相关主体。

三、申报条件

1.实施主体依法进行登记注册满2年,且法人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

2.实施主体具有回收养殖户畜禽粪便与堆制畜禽粪便有机肥相适应的场地,粉碎、翻堆、转运、撒施等相关机械设备及其他条件

3.实施主体实施条件较好,责任心强、热心当地公益性农技推广事业,具有示范、带动当地有机肥(堆肥)替代化肥作用。

4.实施主体能够积极开展粪污回收、堆肥配送,施用。档案整理规范数据准确、记录及时真实。

5.实施主体需制定项目实施方案,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税务报表、企业征信、近两年财务报表及联农带农等相关资料,同时提供堆肥场地证明、机械设备证明、现有条件、拟堆制数量、养殖户畜禽粪便回收协议,计划施用作物及面积或已开展相关工作现状等相关申报材料。

四、申报时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截至2024327日有效,过期不再单独受理。

五、实施程序

1.申报人自行下载填写《泾源县2024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化示范项目有机肥施用运行机制示范实施主体申报表》,提供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合作社或公司简介等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和备案。

2.项目实施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实地查看申报主体现有场地等情况,核实相关资料,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进行公示。

3.示范主体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合同协议,明确项目建设地点、运行机制建立情况,确定双方权利义务。

4.由项目实施单位督导开展项目建设,完成建设内容后进行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兑付补贴资金。

联系地址:泾源县“三馆一中心”524

联系人:李志广

联系电话:0954-5011718

附件:泾源县2024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化示范项目有机肥施用运行机制示范实施主体申报表



泾源县农业农村局        

泾源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24317日        


附件

泾源县2024年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化示范项目有机肥施用运行机制示范实施主体申报表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名称


地址


法人


联系电话


项目实施地点、作物、面积


带动养殖户数量(户)


年回收畜禽粪便能力(吨)


拟建立运行机制模式


项目申报

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实施

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主管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下载:泾源县2024年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化示范项目有机肥施用运行机制示范实施主体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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