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办法的通
知》宁人社发〔2011〕151号文件精神,现将 2023年泾源县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享受资金补贴人员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1日-11月21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和资金有异议,请于11月21日18:30前,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县残联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电话:0954-5012655
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30
附件1:宁夏泾源县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资金补贴发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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