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3年城镇公益性岗位(第二批)的通知》(宁人社函〔2023〕18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宁人社规发〔2020〕4号)《泾源县2023年城镇公益性岗位(第二批)计划实施方案》(泾人社发〔2023〕30号)精神,经个人申请、相关部门审核等程序,现对2023年城镇公益性岗位(第二批)拟安置兰玉琴等10人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21—25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安置人员有异议,可采用口头、电话、来信等方式,向泾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地址:泾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大楼307、406室
举报电话: 0954-5670115(人社局) 0954-5011271(就创中心)
举报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附件:泾源县2023年城镇公益性岗位(第二批)拟安置人员花名册.xls
泾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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