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促就业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宁党办〔2022〕30号)、《自治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发〔2022〕6号)和《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2年就业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第三批)的通知》(宁财(社)指标〔2022〕368号)精神,现就面向泾源县公开招聘2022年度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指标
计划招募2022年度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40人。
二、岗位设置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主要是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服务岗位。
三、岗位期限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服务期限为3年。
四、招募对象
具有泾源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2022年度毕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主要指零就业、城乡低保、脱贫不稳定家庭毕业生及残疾人毕业生)。
五、在岗待遇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待遇执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750元/月)。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应缴纳部分,个人应缴纳部分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阶段(2022年8月16日至20日)。通过泾源县政府网站、泾源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乡镇就业创业工作群、政务大厅公开栏等媒介进行广泛宣传,公开岗位设置、招募对象、岗位期限、在岗待遇等相关政策信息。
(二)报名阶段(2022年8月17日至24日)。符合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招募对象的人员,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低保证、残疾证、扶贫手册等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一寸近期照片1张,到泾源县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二楼大厅1号窗口办理失业登记、认定就业困难毕业生、报名登记。
(三)审核阶段(2022年8月25日)。由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报名登记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审核。
(四)审定公示阶段(2022年8月26日至30日)。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研究确定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人员,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五)安置阶段(2022年8月31日)。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根据用人单位、本人居住地和个人实际等情况,统筹分派安置上岗。用人单位结合工作岗位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并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七、相关要求
毕业生前来报名时,必须佩戴口罩,自觉遵守公共场所测温、验码等规定,按照先后顺序排队并保持1米距离。
咨询电话:0954-5011271
泾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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