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党(工)委、党组、总支、支部,各群众团体:
经研究,决定对2021年度闽宁对口协作部分项目,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及资金调整情况
1.农业农村局(蜜蜂中心)中蜂养殖发展项目,由55万元,调减5万元,调整为50万元。
2.调减农业农村局农村公共卫生厕所建设项目90万元。
3.农业农村局2020年新建10座乡村公共卫生厕所安装配套设施项目,由70万元,调减9.4万元,调整为60.6万元。
4.自然资源局黑果花楸项目,由225万元,调减45.55万元,调整为179.45万元。
5.调减商贸中心消费帮扶项目用于支持在对口帮扶县设立农产品展示展销平台的40万元。
6.组织部乡村振兴党政干部培训项目,由20万元,调减18万元,调整为2万元。
7.乡村振兴局“ 闽籍企业、县帮扶车间吸纳劳动力补贴”项目,由132万元,调减60万元,调整为72万元。
8.新民乡闽宁示范村及片区提升项目,由266万元,调减15万元,调整为251万元。
9.香水镇闽宁示范村项目中,园子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由60万元,调减10万元,调整为50万元。
二、调整项目情况
由水务局实施杨岭村迺河(杨岭村段)生态综合治理工程调整为自然资源局进行实施,调整金额300万元。
商贸中心消费帮扶项目中,支持企业带动脱贫户发展肉牛(企业达到设定补贴标准后),予以补助50万元资金,调整为30万元。对调整后30万元,用于支持企业收购脱贫户蜂蜜,予以补助资金。
三、新增项目及资金安排情况
新增帮扶车间供暖设备采购项目,从调减资金安排155万元,由乡村振兴局实施帮扶车间供暖设备采购项目。
新增蜂蜜醋加工项目,从调减资金安排20万元,由轻工业园区实施蜂蜜醋加工项目。
对黄花乡羊槽村实施的蔬菜大棚项目配套设施增加资金35万元。
对兴盛乡兴盛村出户入园项目配套设施增加61.95万元。
对泾河源镇冶家村实施的采摘大棚配套设施增加21万元。
四、工作要求
1.涉及调整的项目实施单位,要及时调整项目实施方案。
2.新增项目的实施单位要抓紧制定方案、及时上报乡村振兴局备案。
3.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所实施项目及资金支付。
4.项目实施单位及时收集项目资料,健全台账。
附件:(调整清单)泾源县2021年闽宁协作项目实施方案.xlsx
中共泾源县委办公室
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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