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关于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 严禁私设“电网"等非法狩猎的通告
日期:2021-08-10    来源:泾源县公安局    
访问量:203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关于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
严禁私设“电网"等非法狩猎的通告

    近日来,我县部分地方私设“电网”等非法猎捕野生动物,不仅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更严重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野生动物资源安全,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非法猎捕野生动物。
    二、严禁使用"电网”、狩猎机、电猫、铁夹、迷药等非法设备、装置和制品猎捕野生动物。
    三、严禁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狩猎机、电猫、铁夹、迷药等危害人畜安全的设备、装置和制品。
    四、广大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如发现有非法设置“电网"、狩猎机、电猫、铁夹、迷药等非法狩猎设备、装置和制品或者疑似非法狩猎设备、装置和制品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或自然资源局

五、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涉嫌非法狩猎的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威胁、打击报复的,依法从严惩处。

六、对举报线索有功人员,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七、凡实施上述违法犯罪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继续实施违法犯罪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八、举报电话:0954-110

0954-5013891

             0954-5625119

特此通告

               泾源县公安局  

                 2021年8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按回车键在新窗口打开无障碍说明页面,按Ctrl+~键打开导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