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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督查组对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督查
日期:2020-09-30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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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农业农村厅、药监局组成的督查组对我县2020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此次督查主要包括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全区2020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开展落实“四个最严”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行动、推进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等方面的内容。督查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检查、查阅资料、反馈意见等形式进行。

督查组对我县超市、餐馆、生产加工小作坊、药店、学校食堂、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企业、农贸市场等食品安全隐患较高领域进行督查,重点对经营场所经营行为、生产操作过程、经营许可证、食品进货渠道和进货查验、销售记录、食品储藏和“三防”措施、操作间、食品保鲜、餐具消毒、保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各个环节进行了检查。

通过督查发现各经营场所基本能按照要求对食品(药品)进行采购、加工、销售。从现场督查情况看,餐饮单位后厨加工场所卫生较好,保洁、冷藏设施都能投入正常使用;食品生产经营业主食品安全意识普遍提高,经营行为逐步规范。大部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能够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做到持证亮照经营,按照要求进行加工销售,餐饮具消毒、保洁等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能够得到落实,能够按照疫情防控措施规范经营行为,所有经营场所都张贴了文明诚信经营公约,各餐馆也都设置了“厉行勤俭节约 反对铺张浪费”桌牌和文明用餐公约。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一些小商店索证索票制度落实不到位、食品经营场所存在进货台帐不齐全,填写不规范,散装食品经营不规范等现象;个别餐馆功能间标示不清,荤素、生熟、洗碗、消毒池标示不清,消毒环节不完善;保洁柜内放置生活用品;药店职业药师不在岗等。针对存在的问题,督查组当场指出,并按照经营规范,要求经营业主当场整改,当场整改不了的限期整改,要求监管人员紧盯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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