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我县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和地震避险自救互救能力,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防灾减灾日防震减灾宣传活动的通知》(宁震发〔2019〕35号)和《固原市2019年防灾减灾日防震减灾系列宣传活动方案》(固震发〔2019〕24号)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
防灾减灾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展“防灾减灾日”活动,有利于唤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灾害风险防患意识,有利于深入推进各级综合减灾能力建设。地震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易成灾的自然灾害。2008年5月12日汶川8.0级大地震,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给我们敲响了进一步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警钟。据历史资料记载:我县曾经发生过4次地震,而且具有受邻区地震波及的危险,地震形势不容乐观。坚持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手段,对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地震应急避险能力,全面推进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的具体实施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赋予的部门职责,提高防灾减灾意识,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确定专人负责,制定详细的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方案,按时开展宣传活动。
(一)宣传时间、地点
2019年5月12日9时至12时在县人民广场集中宣传;
(二)宣传单位
县委宣传部、应急管理局、地震局、民政局、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教育体育局、司法局、市场监管局、水务局、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科技局、科协、消防大队、交通局、农牧局、发改局、卫健局、自然资源局。
(三)宣传形式
采用悬挂横幅,展示宣传展板,发放《防震减灾知识手册》和宣传资料,设立防灾减灾知识咨询台,播放防灾减灾知识宣传片,开设防灾减灾宣传专栏和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宣传标语内容由县地震局统一提供,具体见附页。
(四)宣传内容
根据各部门的业务性质不同,宣传内容各有侧重。主要宣传多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应急救援、伤病人员抢救、公共安全知识、卫生防疫知识、次生灾害防御知识等;地震宣传主要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抗震设防管理办法》,防灾减灾相关知识,防震避险知识,地震自救互救知识,地震宏观知识,地震应急救援知识等。
(五)宣传要求
县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防灾减灾职能作用,做好宣传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相关部门于5月12日上午在县文化广场集中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各宣传单位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早准备,制定宣传方案,指定专人负责,按时到宣传地点开展宣传活动。
泾源县地震局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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