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泾源县落实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和护理“两项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起草情况汇报如下。
一、背景及过程
(一)起草背景。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及自治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要求,落实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和护理“两项补贴”政策,按照《自治区民政厅 财政厅 卫生健康委关于建立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和护理“两项补贴”制度的通知》,从今年起,在全区统一实施,也是区、市、县确定办理的民生实事。结合我县实际,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起草我县《实施方案》。
(二)征求意见情况。2025年1月22日任志鹏副县长组织召开专题会,组织各乡镇及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审计局、卫生健康局、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泾源县落实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和护理“两项补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讨论,会后,再次征求各乡镇、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卫生健康局、财政局等部门意见,并送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共征求意见9条,吸纳6条。同时,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加强与市民政局、各县(区)民政部门沟通,不断修改完善,形成了《泾源县落实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和护理“两项补贴”实施方案(送审稿)》。
二、主要内容
《泾源县落实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和护理“两项补贴”实施方案》共分为工作目标、主要内容、组织实施、工作要求4个部分。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为城乡低保对象中的6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以及入住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相关支出,不断提升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和护理水平。
第二部分:主要内容。分为5个方面(这部分内容为全区统一标准要求)。
1.补贴对象、标准及范围。
包括养老服务和护理“两项补贴”的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及补贴使用范围。
2.补贴方式。养老服务和护理补贴“两项补贴”以提供服务形式落实,坚持“先服务后补贴”。
3.相关政策衔接。享受养老服务和护理“两项补贴”的人员可以同时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津贴政策;特困供养人员和已享受中央及各级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等同类政策的老年人不享受养老服务和护理“两项补贴”政策。
4.办理流程。共分为提出申请、初审和评估、审核审批、动态调整4个环节。
5.资金保障。“两项补贴”所需资金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由自治区财政和市(县、区)财政按照 7:3 的比例分担。主要包括“两项补贴”资金、老年人能力评估费用和服务机构遴选、招投标、评估、管理及绩效评价等费用。
第三部分:组织实施。共分为4个方面。
1.确定服务对象及资金测算。县民政部门会同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卫健部门摸底,确定享受“两项补贴”人数,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落实资金保障。
2.确定服务承接机构。县民政部门根据服务对象分布及服务半径,合理划分标段,通过遴选或按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服务承接机构,并签订服务协议。
3.组织开展服务。承接机构在服务协议签订后随即开展需求调研,按照《服务项目清单》,制定服务计划,提供专业服务,做好资料归档、推送及进度简报、经验总结等工作,按时向县民政部门提交月度工作简报、中期工作报告和终期工作报告等。县民政部门按照“先服务后补贴”要求,结合第三方评估结果,做好资金结算和核拨工作。
4.组织绩效评估。县民政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年度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评估督导和绩效评价,并做好定期抽查工作,强化动态管理,严格审批管理,保障服务效果。
第四部分:工作要求。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服务质效、加强资金监管3个方面明确了工作要求,县民政部门牵头实施,财政、卫健部门和乡(镇)政府分工合作,协同推进,保障“两项补贴”有效落实。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