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的通知》(财农〔2021〕121号)、《宁夏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管理办法》(宁农规发〔2019〕2号)和《中共固原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办法〉的通知》(固党办〔2022〕7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起草了《泾源县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及《泾源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3月15日至4月15日。
二、征求意见反馈。请将修改意见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泾源县农业农村局(农经站),并注明提出修改意见者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反馈和电话反馈。
联系电话:0954—5013638
电子邮箱:k99jyyhsb@163.com
地址:泾源县“三馆一中心”506室
邮政编码:756500
泾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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