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目录 > 禁毒工作
区禁毒办督导检查我县禁毒工作
日期:2017-07-26    来源:泾源县禁毒办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7月26日,区禁毒办主任、禁毒总队总队长贺占忠一行在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市禁毒办副主任蒲怀礼,市禁毒办专职副主任段志明,县委常委、公安局长、禁毒办主任麻建博,县公安局副局长、禁毒办专职副主任禹夫学,县公安局副局长毛玉山的陪同下,对被命名为“全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示范点”的泾河源镇人民政府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督导组一行来到泾河源镇社区戒毒康复中心,采取实地查看、翻阅资料、听取汇报等办法,对我县禁毒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督导组对我县的禁毒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客观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督导组指出,为确保自治区创建全国禁毒示范省区各项工作目标圆满完成,结合泾源特点和毒情实际,进一步统一思想,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泾源人口不多,但吸毒人员逐年渐上升,占全县人口比例较大,必须采取措施,高度重视,持续保持吸毒人员逐年下降的态势。二是要正视禁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树立问题意识、导向意识。三是对今年确定的任务按时按限完成,做到善始善终。四是规范机制,抓实抓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吸毒人员既是违法者,又是受害者,要采取人性化管理,提高管控率。五是要针对“6.27”工程在全区滞后的情况,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为守护校园这片净土、打造“无毒校园”尽职尽责,努力推动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

    县委常委、禁毒办主任、公安局长麻建博同志向贺总一行表示,正视问题,补齐短板,全力完成今年既定的禁毒工作达标任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