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决算公开 > 部门预算 > 2022年
索引号
640424053/2021-00013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人大办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11-24
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泾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
宁夏回族自治区泾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
日期:2021-11-24 来源:泾源县人大办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泾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泾源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泾源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19〕31号)文件,确定泾源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第二条  泾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泾源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泾源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为正处级。

第三条   泾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二)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三)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四)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五)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六)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八)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监委主任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监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院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九)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任免;

(十)按照监察法、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监委副主任、委员;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十一)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监委副主任、委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十二)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十三)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第四条  泾源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常委会办公室  办公室是县人大常委会的综合办事机构,主要任务是处理政务,管理事务,协调服务。主要职责是:

1、负责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会议的会前、会中、会后服务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2、负责协调和安排人大常委会领导政务活动,协调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的工作;

3、负责起草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的工作报告、年度工作要点、综合性文稿、规章制度、重要会议有关材料及领导讲话;负责人大常委会文秘、文电收发、文书处理、档案资料管理、文件打印、文件传阅、印章管理、报刊订发、保密、机要等工作;

4、根据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的安排意见,提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事项的建议;根据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书记、党组成员的意见,提出常委会党组会议讨论事项的建议。

5、负责人民代表大会文件汇编;整理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党组会议纪要;负责人大常委会大事记工作。

6、受主任会议的委托,拟定向常委会提交议案草案。

7、负责提请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免的具体事项。

8、配合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做好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代表视察、调查研究、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活动的服务工作。

9、承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务、纪律检查、党风廉政、政治思想、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统战、信访等方面工作及工、青、妇等群众工作。

10、负责人大常委会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干部职工的培训学习、年度民主评议、考核工作。

11、负责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公务派车、公务接待、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工作。

12、负责做好机关的对外宣传和信息整理、编报工作,负责人大志、年鉴编纂工作。

13、加强与上级人大常委会及其工作机构、兄弟市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一府一委两院”及其组成部门、各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对接联系与交流。加强与县委办、政协办的联系协调。

14、负责承办县委安排的中心工作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及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法制工作委员会是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工作范围包括法制、民族宗教、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访四个方面,在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1、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提出法制、民族宗教方面的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2、负责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宪法、法律、法规在本县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及对“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等方面的视察、调研、检查、专题询问等活动的筹备组织和服务工作,收集整理相关意见和建议,撰写调研报告,为主任会议和常委会会议审议有关工作提供依据。

3、负责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制、监察、民族宗教、政法、禁毒方面的议案进行调研和审查,并提出决议、决定草案,提请常委会审议。

4、对属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与法制工作委员会工作有关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或建议。

5、上级人大对法制及民族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时,负责做好组织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并汇总上报。

6、负责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负责对县人民政府不适当的规章和决定、命令以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作出的不适当的决议、决定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报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负责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和县人大常委会普法有关工作。

7、对县人大常委会在财政经济、城乡建设、环境资源方面做出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9、参加法制、监察、政法、民族宗教、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访方面工作的会议。

10、加强与上级人大常委会对口工作委员会的联系,负责上级人大常委会来泾检查涉及法制、监察、政法、民族宗教、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访方面工作的联络与服务。

11、加强与兄弟市县人大常委会法制、监察与司法、民族宗教方面工作的联系与交流。

12、负责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及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是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工作范围包括财政经济、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三个方面,在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1、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提出财政经济、城乡建设、环境资源方面的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2、负责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的财政经济、城乡建设、环境资源方面的视察、调研、检查、专题询问等活动的筹备组织和服务工作,收集整理相关意见和建议,撰写调研报告,为主任会议和常委会会议审议有关工作提供依据。

3、负责对财政预算、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本级预算调整初步方案、本级决算草案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4、负责财政预算联网监督工作,跟踪了解财政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和财政决算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5、负责对上一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6、负责对上半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本级计划调整方案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7、负责提出国有资产管理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对有关重要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8、负责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财政经济、城乡建设、环境资源方面的重要议案进行调研和审查,并提出决议、决定草案,提请常委会审议;协助法工委审查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财政经济、城乡建设、环境资源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9、协助法工委对财政经济、城乡建设、环境资源方面的法律法规在本县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县人大常委会在财政经济、城乡建设、环境资源方面做出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0、对属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与财经工作委员会工作有关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或建议。

11、上级人大对财政经济、城乡建设、环境资源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时,负责做好组织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并汇总上报。

12、参加财政经济、城乡建设、环境资源方面的会议。

13、加强与上级人大常委会对口工作委员会的联系,负责上级人大常委会来泾检查财政经济、城乡建设、环境资源方面工作的联络与服务。

14、加强与兄弟市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城乡建设、环境资源方面工作的联系与交流。

15、负责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及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是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工作范围包括教科文卫、社会建设和外事侨务三个方面,在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1、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提出教科文卫、社会建设和外事侨务方面的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2、负责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教科文卫、社会建设和外事侨务方面的视察、调研、检查、专题询问等活动的筹备组织和服务工作,收集整理相关意见和建议,撰写调研报告,为主任会议和常委会会议审议有关工作提供依据。

3、负责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教科文卫、社会建设和外事侨务方面的议案进行调研和审查工作,并提出决议、决定草案,提请常委会审议。协助法工委审查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关于教科文卫、社会建设和外事侨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4、协助法工委对教科文卫、社会建设和外事侨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在本县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县人大常委会在教科文卫、社会建设和外事侨务方面做出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对属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与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工作有关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或建议。

6、上级人大对教科文卫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时,负责做好组织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并汇总上报。

7、参加教科文卫、社会建设和外事侨务方面工作的会议。

8、加强与上级人大常委会对口工作委员会的联系,负责上级人大常委会来泾检查教科文卫和外事侨务方面工作的联络与服务。

9、加强与兄弟市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社会建设和外事侨务方面工作的联系与交流。

10、负责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及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常委会代表选举与联络工作委员会    代表选举与联络工作委员会是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工作范围包括代表选举联络、农业农村,指导乡镇人大工作三个方面,在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1、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提出农业农村及代表工作方面的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联系本县的自治区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县人大代表,为人大代表履职搞好服务。

3、依法做好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补选市、县人大代表的有关基础工作,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具体事宜,做好县人民代表大会相关服务工作。指导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4、协调、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代表联系选民工作;负责指导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

5、负责收集、整理县人大代表提交的议案、建议和批评意见,承办议案、建议转办、督办具体工作,做好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视察服务工作。

6、负责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农业农村方面的视察、调研、检查、专题询问等活动的筹备组织和服务工作,收集整理相关意见和建议,撰写调研报告,为主任会议和常委会会议审议有关工作提供依据。

7、负责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农业农村工作方面的议案进行调研和审查,并提出决议、决定草案,提请常委会审议;协助法工委审查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农业农村工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8、协助法工委对代表联络选举、农业农村方面的法律法规在本县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县人大常委会在代表选举联络、农业农村工作方面做出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对属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与代表选举联络、农业农村工作有关的长远发展规划及具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或建议。

10、上级人大对代表联络选举、农业农村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时,负责做好组织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并汇总上报。

11、接待在泾区、市、县人大代表的来访,并处理有关换届选举及反映本级人大代表情况的群众来信来访。

12、参加代表选举联络、农业农村方面工作的会议。

13、加强与区、市人大代表联络与选举工作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乡镇人大主席团的联系,组织指导县乡人大代表的培训工作,了解代表生产、生活、工作情况,总结交流代表联络选举工作经验。

14、加强与兄弟市县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联络、农业农村方面工作的联系与交流。

15、负责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及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泾源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核定行政编制20名。

处级领导职数5名。其中:常委会主任1 名(正处级)、常委会副主任4 名(副处级)。

科级领导职数6名。其中:办公室主任1名(正科级),办公室副主任1名(副科级);4个工作委员会各设主任1名(正科级)。

第六条  本规定的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附:泾源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预算批复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