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泾市监处罚[ 2024] 16号 | 泾源县杨师酥馍店未使用清洁的容器及设备盛放和贮存食品案 | 泾源县杨师酥馍店 | 92640424MA76EHLW3K | 杨光军 | 2024年2月6日,泾河源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对泾源县杨师酥馍店进行春节节前食品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店原材料随地摆放、用于食品加工的设施设备及盛放食品的容器污垢厚重,后厨卫生脏乱差。 | 罚款2000元。 违反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经营店和食品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第(三)项之规定,构成未使用清洁容器及设备盛放和贮存食品的违法事实。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经营店和食品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 | 当事人自行履行,在15日内向国库缴纳了罚款。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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