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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19/2021-00104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04-12
名称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1年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1年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4-12 来源: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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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关于做好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宁市监发〔2021〕19号)和《固原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固市监函字〔2021〕29号)要求,现就做好泾源县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使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

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为依托,要统一使用自治区监管厅建设的全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并做好与全区“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持续共享互用。涉及药品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仍使用宁夏药品智慧监管平台双随机系统。

二、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开展工作

按照《泾源县市场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泾源县市场监管局2021年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同时向社会公开。

三、强化抽查结果公示运用

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要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要求,将抽查检查结果100%记于企业名下,通过公示系统、专业抽查系统或部门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推进信息数据互通共享,实施联合惩戒,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四、积极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在泾源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市场监管领域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做好计划制定、对象抽取、组织实施、结果公示等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做好其他部门牵头的联合抽查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五、按时按要求完成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各股(室)队、市场监管所按时按要求完成《泾源县市场监管局2021年随机抽样计划》;并于5月20日前、11月20日前向县局特设质量和信用监管股报送半年、年终“双随机”抽查工作情况和抽查数据信息。对抽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反馈。

 

附件:1.泾源县市场监管局2021年随机抽样计划

2. 泾源县市场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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