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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19/2020-00220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05-06
名称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0年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0年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5-06 来源: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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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关于做好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宁市监发〔2020〕19号)和《固原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固市监函字〔2020〕33号)要求,现就做好泾源县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使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

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为依托,要统一使用“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宁夏”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相关监管信息要通过“自治区平台”全量归集,实现信息共享,满足“双随机”抽查工作需要。

二、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开展工作

按照《泾源县市场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泾源县市场监管局2020年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同时向社会公开。

三、强化抽查结果公示运用

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要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要求,将抽查检查结果100%记于企业名下,通过公示系统、专业抽查系统或部门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推进信息数据互通共享,实施联合惩戒,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四、积极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在泾源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市场监管领城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做好计划制定、对象抽取、组织实施、结果公示等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做好其他部门牵头的联合抽查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五、按时按要求完成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县局食品药品和信用监管股按时按要求完成《泾源县市场监管局2020年随机抽样计划》;并于5月20日前、11月20日前向市局信用监管科报送半年、年终“双随机”抽查工作情况和抽查数据信息。对抽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反馈。

 

附件:1.泾源县市场监管局2020年随机抽样计划

2. 泾源县市场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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