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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01/2017-01509
文号
泾政干〔2017〕8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泾源县政府办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7-12-27
名称
关于秦小兵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关于秦小兵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日期:2017-12-27 来源: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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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人民政府文件

 

泾政干〔20178

 

关于秦小兵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县人民政府决定:

秦小兵任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免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科员职务;

雷志琪任县经济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免去县粮食局副局长职务;

吴爱红任县经济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县统计局局长(兼);

杨风帆任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副局长,免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志强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张小飞任县农牧局副局长;

马胜利任县林业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马慧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县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禹德发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县经济发展和改革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马胜宏任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

田宇任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

张昕任县文化馆馆长;

兰全江任县苗木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免去秦志喜县经济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县统计局局长(兼)职务;

免去马彦明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尹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马春祥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冶广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马有财县经济发展和改革局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马志宏县农牧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丁丽县文化馆馆长职务;

免去吴战明县信访局主任科员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试行)》的规定,吴爱红、禹德发、马胜宏、田宇、张昕5名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发文之日起计算。

 

 

 

泾源县人民政府

 2017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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