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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19/2020-00250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08-18
名称
关于开展节能产品专项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节能产品专项检查的通知
日期:2020-08-18 来源: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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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股(室)队、所:

    为进一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落实节能减排、节能降耗各项举措,根据《泾源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泾源县贯彻落实固原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泾政办发[2020]31号)精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节能减排、节能降耗产品及能耗标志产品亏项检查。

     一、  检查产品

(一)家电类产品。包括家用电冰箱、房间空气调节器、平板电视、家用洗衣机、家用吸排油烟机、家用燃气灶具、热水器等产品。

(二)用水器具类产品。包括水嘴(水龙头)、便器及便器系统、便器冲洗阀、淋浴器(包含花酒)家用洗衣机、家用洗碗机等产品。

(三)计量器具。包括水表、电表、生态环境监测器具、机动车环保检验检测器具等产品。

(四)污染类产品。包括煤炭、车用汽柴油、发动机油、餐厨垃圾、过期失效药品等产品。

二、检查重点

(一)开展节能家电市场检查。要对辖区各家电经营者全覆盖检查。一是摸清辖区家电经营者底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督促经营者健全和完善产品购进台账,索取产品合格证明;三是教育引导经营者购进和销售节能节水产品,不销售能耗较大产品,限期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确保年底前在售用水器具中节水型器具占比达到100%。

()开展能效标识及节能减排计量器具检查。一是加强对绿色产品、能效标示产品、节能节水认证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市场检查,重点检查产品标志的真实性,是否有假冒认证标志情况。二是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的日常监管,对用于生态环境监测的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三是对水表、电表、燃气表、各类监测仪等节能减排计量器具做到全覆盖检查,确保强制检定的节能减排计量器具100%检定。

()开展生产销售使用环节污染防治监管。一是加强锅炉生产、销售环节环境保护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强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过期失效药品的监管。三是加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小作坊、食杂店购进使用的塑料袋等一次性用品监管。四是切实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规范餐厨弃物(油脂)处理行为,做好餐厨垃圾的管理。五是对非法销售和生产、销售、使用不符合标准的煤炭、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燃料、发动机油、氮氧化物还原燃料、润滑油添加剂及其他添加剂等原材料、产品依法进行查处。六是加强对禁燃区销售高污染燃料的监管。

()开展节能环保产品质量抽检工作。要聚焦坚决打贏蓝天保卫战、推广绿色产品消费等工作,积极部署开展节能环保产品质量检查,严厉打击购进和销售不合格产品等行为。要加强对生产销售领域成品油及煤炭质量监督抽查及风险监测,重点对容易导致环境污染的煤炭、车用汽柴油等产品加大抽样力度。对水龙头,卫浴、建筑装修材料等产品加强抽检,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严格生产许可证制度,对被政府责令关闭的生产企业,不予办理生产许可证,已颁发生产许可证的依法撤销,对县城区域内的餐饮服务提供者鼓励推广使用清洁能源。

(二)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各市场监管所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及管辖区域,及时组织开展节能减排、节能降耗专项检查,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三)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行为的监管。一是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检查。重点检查筷子、餐盒等一次性餐具的购进和使用情况,检查消毒柜、冰箱是否有能效标识,检查水龙头是否是节能产品,是否使用清洁能源等;二是加强对生产经营者的监管,监督生产经营者禁止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四、时间安排

专项检查从8月10日开始,至10月底结束。

(一)安排部署阶段(8月15日前) 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安排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管措施到位。

(二)集中检查阶段(8月17日-9月20日)要积极联合生态环境保护、水务、城市管理等部门,集中时段,集中力量,开展联合执法,以打击销售不合格产品为重点,深入开展家用电器、水表、水龙头、卫浴、坐便器等节水器具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要对辖区所有商场超市、建材市场、五金店、水暖建材店、卫浴销售门店、煤炭销售点全覆盖检查,进一步规范销售行为。

(三)巩固总结阶段(9月底) 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市场监管所、各股室要认真梳理分析,总结专项检查工作成效、监管措施、做法和经验、典型案例等,认真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加强下一步监管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并于9月30日前向县局报送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对检查不到位、存在问题较多的环节继续开展检查整改,进一步巩固提高。

五、工作要求

(一)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是市委市政府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推动山绿民富和高质量发展的科学决策,而推广使用高效节能产品是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基础,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并做好节能减排、节能降耗宣传工作,规范引导生产经营者采购和使用节能产品,逐步降低一次性用品使用量。要求经营者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销售质量有保证的节水器具,禁止销售非节水器具,确保销售的水表、卫浴等节水器具质量安全可靠。

(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要加强同生态环境保护、水务、住建管理等部门的协作,对无证生产经营、故意逃避监管、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行为要及时立案,依法从重处罚。

(三)加强资料收集和信息报送。各股室所要高度重视,认真对照附表中规定的工作职责,切实履行好监管任务。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中的各种宣传材料、检查记录、工作照片、查办案件等资料要及时收集,统一分类保存。每月5日前各股(室)、所要上报上月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进展情况(报表见附件),请各股(室)、所高度重视,认真检查,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联系人:郑学芳      电话;0954-5013773

邮箱 :zxf19711127@163.com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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