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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01/2021-00159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6-23
名称
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期:2022-06-23 来源: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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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泾源县机构改革方案》(宁党办〔201931号)和《中共泾源县委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泾源县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泾党办发〔20194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政府办公室)是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为正科级,挂信访局、政府督查室、政府外事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牌子。

第三条    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一)督促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以及上级组织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了解掌握各部门、各乡镇的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准确地向政府领导反映。

(二)承办县政府党组会议、全体会议、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及县长办公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协助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县政府各种会务和各项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

(三)协助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党中央、国务院及各部委,自治区党委政府各厅局(委)、市委、市政府各局(委)发送县人民政府的公文。

(四)协助政府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和突发性问题,搞好部门之间、乡镇之间以及部门与乡镇之间的工作协调。

(五)协助处理各部门、各乡镇的请示、报告,承担或参与起草、审核以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上报下发的各类文稿和县政府领导的讲话、报告等。

(六)负责政府和办公室各种文件、电报的收发、登记、打印、分发、传阅、催办、清退、立卷、归档等文书处理和机要通信及保密工作,管理县政府、县长及政府办公室印信。

(七)围绕政府各个时期的工作重心工作部署和政府领导同志要求组织参与调查研究,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提供信息,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八)负责政务信息工作,及时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并向区市报送重要信息。

(九)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政府领导同志要求。

(十)负责区、市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厅(室)和县政府的决定、县政府领导的批示和交办事项的督办工作。督促检查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县政府领导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汇报。

(十一)承办上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协调、督促和指导县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建议案的办理工作

(十负责信访工作。负责处理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汇总分析信访信息,提出相关建议,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落实。宣传和发布信访工作信息。

(十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县政务公开工作。

(十负责全县外事、港澳事务工作,处理或会同有关单位处理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十五)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制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强化落实“一岗双责”。

(十负责办理县委、县政府及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泾源县人民政府本级行政机构职能清单

单位名称

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规范简称

政府办公室

加挂牌子

信访局、政府督查室、政府外事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单位性质

组成部门

单位级别

正科级

办公电话

0954-5670061

主要负责人

纳玉成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6个

办公

法定工作日 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法定工作日 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办公地址

泾源县香水镇香水街行政中心

主要职责

(一)督促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以及上级组织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了解掌握各部门、各乡镇的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准确地向县政府领导反映。

(二)承办县政府党组会议、全体会议、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及县长办公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协助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县政府各种会务和各项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

(三)协助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党中央、国务院及各部委,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各厅局(委)、市委、市政府及各局(委)发送县人民政府的公文。

(四)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和突发性问题,搞好部门之间、乡镇之间以及部门与乡镇之间的工作协调。

(五)协助处理各部门、各乡镇的请示、报告,承担或参与起草、审核以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上报下发的各类文稿和县政府领导的讲话、报告等。

(六)负责县政府和办公室各种文件、电报的收发、登记、打印、分发、传阅、催办、清退、立卷、归档等文书处理和机要通信及保密工作,管理县政府、县长及政府办公室印信。

(七)围绕县政府各个时期的工作重心、工作部署和政府领导同志要求,组织参与调查研究,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提供信息,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八)负责政务信息工作,及时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并向区市报送重要信息。

(九)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政府领导同志要求。

(十)负责区、市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厅(室)和县政府的决定、县政府领导的批示和交办事项的督办工作。督促检查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县政府领导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汇报。

(十一)承办上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协调、督促和指导县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建议案的办理工作。

(十二)负责信访工作。负责处理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汇总分析信访信息,提出相关建议,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落实。宣传和发布信访工作信息。

(十三)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县政务公开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外事、港澳事务工作,处理或会同有关单位处理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十五)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制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强化落实“一岗双责”。

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县长、常务副县长、其他分管副县长工作范围内政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群干部人事等工作。负责区市领导同志来泾调研后勤服务工作。承办政府常务会议、党组会议、县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统筹安排政府领导同志各项政务活动等工作。负责与县委、人大、政协有关会议活动的联络协调。负责政府办公室的后勤保障、财务与固定资产管理和接待工作。

(二)机要文档室。负责文电收发运转、印信管理、档案管理、机要通信和保密等工作。

(三)信访室。负责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对县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四)政务公开室。负责县政府及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编辑、出版和发行《泾源县人民政府公报》。协调县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工作。

(五)督查室。负责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市党委、政府及县委安排的督查工作。负责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督查工作。负责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议定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区、市、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协调督办工作。负责县政府效能目标管理有关工作。负责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督查工作。

(六)外事工作室。承担中共泾源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办理政府有关外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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