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泾源要闻
泾源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
日期:2018-11-26    来源: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1.jpg

11月23日下午,泾源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光明,副主任鄢志杰、孙阿娜、禹恩宽、鄢生勇及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兰秀全,县人民法院院长尹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宏涛及不是县人大常委会委员的乡镇人大主席和部分县人大代表,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拟任职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鄢生勇同志主持召开。

2.jpg

会议传达学习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精神的通知》,表决了县人民政府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调整2018年经济指标的议案、调整2018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议案、调整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的议案和调入2017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议案。

3.jpg

会议结束时,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光明作了总结讲话。李光明主任指出,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精神时,一是要全面领会学习,对讲话精神深入学习,按照双联要求,各乡镇人大主席在代表之家、代表活动室等代表活动场所组织学习,组织好乡一级人大代表,利用有利条件加强学习;二是持续学习领会交流会精神,做好学习笔记,制定学习计划,撰写心得体会;三是以推动工作为目的,认真学习,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助力。对新任职人员,李光明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是加强学习,尽快进入角色。要向工作学习,向基层群众学习,投入扶贫攻坚一线工作中,由指挥员转向战斗员与指挥员;二是求真务实,认真开展工作,将人大的决议决定认真贯彻落实,对脱贫攻坚、农村医疗卫生等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三是为人民服务,接受各方面监督,做到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四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增强人大监督意识。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