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泾源县民政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总结报告
日期:2022-01-25    来源:泾源县民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2021年,泾源县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大力推进法治民政建设,民政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完善,行政执法能力不断提高,为全县民政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对照《关于印发<中共泾源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泾法发[2021]5号)要求,把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到全局工作的重要地位,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局中心工作同谋划、齐开展、共落实,每年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对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重新调整,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了《泾源县民政系统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民政领域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任务,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有效实施,切实发挥其依法行政的基础作用。三是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坚决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坚持对法治建设安排部署,把各项工作纳入了法治化轨道。按照要求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在年度考核述职中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推动领导班子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学深学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集中学习重点内容,列入《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采取党组中心组、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等方式,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举办民政局习近平法治思想暨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班1次,民政干部法治能力提升培训班1次,法治知识宣讲1次,组织全体民政干部职工学习法治政府建设相关知识3次。二是制定了《泾源县民政局2021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结合当前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社区治理、社团治理、疫情防控入户摸排、民政惠民政策宣传等工作,深入社区、社会组织宣传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在重点节点积极开展普法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社会组织,大力宣传民政领域法律法规。三是建立完善我局法治学习机制,着力提升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通过多种途径,主动学习与民政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及时更新和准确掌握民政业务前沿政策法规知识。不定时在工作群内推送民政领域最新的法规政策和文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落实,提升自身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业务能力。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上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深入开展简政放权。下发了《泾源县最低生活保障确认权限下放乡镇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工作启动部署会,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向基层延伸,促进简政放权,下移工作重心,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促进乡镇责任落实,提高低保审核审批效率和对象认定的准确度。目前,各乡镇低保确认工作均能正常运行。同时,加大乡镇低保经办人员培训力度,举办了泾源县社会救助政策培训班,每月召开社会救助核查员工作汇报会,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强化社会救助专业知识运用,确保权限下放后,乡镇“接得住”“管得好”“让群众满意”。二是持续清理奇葩证明。按照《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印发<泾源县“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暨基层减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持续开展“社区万能章”治理和基层减负工作,在进一步清理证明事项、挂牌和上墙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规范社区机构牌匾、上墙制度的长效机制。三是实现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结合民政厅下发的《自治区民政系统权力清单指导目录》,及时更新我局权责清单,逐一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责任方式等相关事项,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完善实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在泾源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制定了《泾源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负面清单》,明确事项类别、名称、内容及不予公开的依据等。四是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协作配合,联合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持续加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监管力度。与发改局、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泾源县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泾民发〔2021〕48号),重点对行业协会商会的会费收取、开展业务是否符合章程规定,有无在章程范围之外收取费用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下发了《泾源县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2021年在全县社会组织领域开展系列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等文件,加强现有社会组织的监管工作,对现有登记的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年度检查,及时在泾源县政府网站上公开《泾源县2020年度社会组织年检结果公告》《泾源县民政局关于责令部分社会组织限期整改的公告》。印发《泾源县关于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认真学习贯彻《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要求,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加强规范性文件起草人员的学习培训,规范制发程序,防止乱发文件。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流程制度、落实“三统一”制度、发文登记簿,对本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广泛征求意见,上报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备案。二是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按照要求集中清理民政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对因机构改革、职能划转,不适应新颁布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上报司法局进行集中清理。提请县人民政府下发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均在泾源县政府网上进行公布,并同步进行政策解读。三是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在泾源县政府网站部门动态、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公示公开、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栏目上向社会公开民政政务信息和民政资金发放明细等。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完善了《泾源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泾源县民政局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等。同时,针对群众咨询、举报、投诉,及时在泾源县政府网站、12345便民服务平台上进行回复,并及时在泾源县政府网站上公开民政局投诉电话、邮箱等,设置举报信箱,畅通监督渠道。四是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及时办理市、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所有建议、提案均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办理完成,征询意见表反馈率满意度100%。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单位负责人或相应人员按规定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五)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一是修改完善了《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民政局“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则》《民政局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及流程图,持续落实行政权力运行、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行内部权力制衡运行,提高内部管理水平,防止权力滥用。二是聘请法律顾问1名,引入持证法律顾问参与我局合同文书法制审查、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切实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保证行政执法工作的精准度和专业性。

    (六)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泾源县民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泾源县民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泾源县民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泾源县民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泾源县民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泾源县社会组织执法监管工作手册》《泾源县民政局行政执法文书(样本)》《泾源县民政局行政执法文明用语规范》,加强文明执法,提高群众满意度。为有效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开展,采购行政执法记录仪2台。二是加强执法培训。完善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干部普法理论学习教育制度、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等,狠抓行政法规学习,积极开展民政局习近平法治思想暨法治政府培训班;加强干部职工行政执法培训,重点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及民政法律法规等知识,提高了干部职工的知法、守法、执法水平。三是加强民政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开展行政执法行为,需持行政执法证开展相关工作,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执法活动。我局已有10名工作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已在泾源县政府网站公开民政局行政执法主体信息、行政执法人员清单和行政执法职责、权限、依据、监督方式、救济渠道等信息。四是联合多部门开展非法社会组织排查整治活动、“扫黄打非”专项行动、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治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整治、反邪教宣传教育等活动,净化社会环境,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七)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了《2021年泾源县民政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环境保护法、6.26国际禁毒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加大对《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毒法》《国家安全法》《环境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村委会组织法》《社区居委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利用广场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向群众发放资料、提供现场咨询等方式,重点对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社会组织管理、婚姻登记等有关政策法规进行了宣传,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解答群众疑问,零距离为群众解答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把党的惠民政策宣传到群众中去,深受过往群众的欢迎和点赞。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了 “谁执法 谁普法”四个清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调整了局“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推进普法工作落实。

  (八)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一是全面畅通投诉举报途径,认真做好投诉举报办理。我局在泾源县政府门户网站对投诉举报方式进行常态化公布,对接受的所有信访件,切实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信访处理规范程序进行办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于直接到我局来访的群众,我局均安排工作人员会同有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对群众进行详细的政策宣传和释疑解答,能够通过当面回应的问题一定当面回应群众,不能当场解决的均做好记录,及时交办处理,及时回复。对于从12345等网络途径转来的信访件,我局均按照有关流程要求,按时高质量地回复群众的诉求,依时办结。今年以来,我局共收到信访咨询件20件(含诉求、咨询),均已按时办结。二是做好安保维稳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定了《泾源县民政局领导干部下访排查化解信访矛盾问题实施方案》,深化局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认真排查民政领域存在的信访矛盾隐患,做好来访群众的政策解释、思想疏导和稳控工作,加强源头预防,对群众反映的合理合法诉求,及时协调各乡镇调查核实,依据政策法规就地解决,公平公开答复。

二、存在问题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具体实践中尚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法治观念、法治思维树立的还不够牢固,法治教育、学习培训还不够深入,仍需强化巩固,落实普法责任制还有待加强,法治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专业法律技能型人才缺乏,还有待于进一步充实壮大。

三、下一步打算

(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壮大民政执法队伍,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充实壮大执法力量,不断加大执法业务培训,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监管辖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养老机构等行为,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继续推进行政依法审批工作,促进民政事业依法健康有序发展。

(二)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健全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公众参与、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推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广大群众、利害关系人、社会各界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公众意见反馈机制,畅通意见收集渠道。凡是关系民政事业发展全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作出决策前都要履行规定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作出决策,不得发布规范性文件,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三)全面提升公职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拓宽公职人员学法用法渠道,坚持自学为主,结合自身的工作职能和特点,联系实际,确定学习内容。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围绕《民法典》、《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举办专题讲座或培训班,认真组织公职人员参加统一学法用法考试。推进公职人员学法用法方式方法创新,把学习法律与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自觉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

(四)提升民政普法宣传实效。围绕中心工作和重要节点,广泛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国家安全教育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国际禁毒日等主题法治宣传,提高群众法治意识,铸牢法治政府建设根基。不断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推行执法普法“清单化”,促进民政工作人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要求,突出民政重点业务领域,贴近民政服务对象开展普法。充分利用泾源县政府网站等多种渠道,加强民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宣传解读力度。认真做好法治民政建设工作,查找薄弱环节,总结先进经验,固强补弱、提质增效,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做出贡献。

  

  泾源县民政局        

  2022年1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