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泾源县闽宁对口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题会议精神和《关于印发<泾源县妇联关于特困妇女儿童临时救助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确定泾源县特困妇女儿童救助对象及救助金额的通知》相关安排,现对拟救助的200名特困妇女儿童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至1月28日。
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等方式,向泾源县妇女联合会举报。来信请寄:泾源县妇女联合会办公室,邮编:756400,举报电话:0954-5670144。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应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联系电话。我单位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
附件:泾源县妇联特殊困难妇女儿童救助人员和资金公示表.xls
泾源县妇女联合会
2022年1月2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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