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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人民政府 关于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第10项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日期:2021-12-06    来源:泾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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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人民政府现对已完成整改的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第10项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自治区党委生态环保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情况整改任务第10项:

污水处理设施及人工湿地运行管理短板突出。在线监测建设管理缺失。泾源县污水处理厂第三方运维人员将在线监测室钥匙交于非运维人员管理。香水河人工湿地排污口在线监测设施未验先投。

牵头单位:泾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整改目标:加强对在线监测设施运行管理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香水河人工湿地在线监测数据接入中控室,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按照项目验收要求,完成环保验收,并确保稳定运行。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对县城污水处理厂第三方运维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重新修订了污水处理厂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规范人员管理和岗位培训。二是联系污水处理自动化运维人员对污水处理厂出水在线光纤、设备进行了检修,确保在线数据正常上传,目前各项数据正常。三是立即组织开展香水河人工湿地在线监测设备的验收,委托第三方公司完成在线监测出水水质验收检测,于2021年12月日完成了香水河人工湿地排污口在线监测设施环保验收工作。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验收情况:已完成自验。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泾源县住建局进行反馈。2021年12月6日至12月11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泾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954-5011057

联系地址:泾源县富强路269号


                泾源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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