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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人民政府 关于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第9项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日期:2021-12-06    来源:泾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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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人民政府现对已完成整改的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第9项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自治区党委生态环保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情况整改任务第9项:

部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不到位,还存在污水直排的问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由于没有建立长效运行机制,没有出台相关管理制度,普遍存在运维资金不能保障,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建成的污水处理站运行率低、达标率低。

牵头单位:泾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整改目标:住建局按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划分,对全县已建设完成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水收集情况等进行详细摸底调查,确定运行管理机构,将乡镇污水处理厂及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打包,以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方式,委托专业企业运行管理。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组织力量对全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行情况进行了“拉网式”的排查,建立了排查台账。二是实施了农村生活污水改造提升工程,聘请技术单位对全县39个农村污水处理终端进行了全面维修检修。需重新安装的22个污水处理终端,已开工建设11个,剩余的11个正在办理用地等相关手续。三是于11月初委托第三方运维公司对全县农村污水处理终端进行统一托管,确保农村污水处理站规范运行,目前全县污水处理终端全部正常运行。四是制定了《泾源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管网运行管理办法》,形成常抓常管机制,确保此问题不反弹,新问题不出现。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验收情况:已完成自验。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泾源县住建局进行反馈。2021年12月6日至12月11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泾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954-5011057

联系地址:泾源县富强路269号


                          泾源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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