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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人民政府 关于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第4项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日期:2021-12-06    来源:泾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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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人民政府现对已完成整改的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第4项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自治区党委生态环保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情况整改任务第3项:

工业固废违规处置情况普遍,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有待加强。工业固废管理混乱、违规处置问题时有发生。

牵头单位:泾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整改目标:与具备处理固废资质的第三方签订固体废物处理协议,按照时限要求,及时清理县城北三沟344线路旁12000吨炉渣,对倾倒场地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整改完成情况:立即聘请了具备处理固废资质的第三方技术单位,按照工业固废处置规范,连夜对堆放在原垃圾填场的12000吨炉渣进行了外运处理,于2021年9月27日完成了清理工作,并对倾倒场地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验收情况:已完成自验。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泾源县住建局进行反馈。2021年12月6日至12月11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泾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954-5011057

联系地址:泾源县富强路269号


 泾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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